在2月17日召開的全區環境保護工作會議上記者瞭解到, 2016年, 被譽為史上最強的《環保法》持續發揮作用, 查處的環境違法案件與罰款數額均創新高, 達到3065件和2.67億元, 是2015年的2.2倍和3.3倍。
2016年, 我區查處適用環保法及配套辦法案件和移送涉嫌環境污染犯罪案件557件, 同比增長50.9%。 其中, 按日連續計罰76件, 排名全國第三。 《環保法》中‘按日計罰’制度, 給企業遵守環保法規戴上了‘緊箍咒’, 過去寧願給錢也不願糾正污染的行為, 罰款‘上不封頂’, 極大的威懾了環境違法主體, 使其主動改正自身違法行為。
據瞭解, 2016年全區深入推行網格化環境監管和台賬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