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甯新聞網訊記者昨日從赤壁市檢察院獲悉, 該院日前以涉嫌故意傷害罪, 依法批准對犯罪嫌疑人小芳(化名)逮捕。
6年前, 赤壁女子小芳通過微信聊天與赤壁男子吳繼(化名)相識。 半年後, 兩人發展成情人關係, 並不顧雙方都有家庭的實際, 在赤壁市城區租房同居。
今年4月的一天晚上, 因吳繼反對小芳回婆家探望兒子, 兩人產生矛盾。 小芳提出分手, 並把手機設置為靜音狀態, 還在微信中“拉黑”了吳繼。 次日上午, 吳繼找到在赤壁某單位上班的小芳, 兩人發生爭吵, 小芳再次提出分手, 吳繼同意分手並要求小芳歸還欠款3萬元。
當天下午, 小芳通過銀行轉帳將欠款還清, 隨後在小芳下班時, 吳繼駕駛小轎車趕到, 要求複合, 小芳未予理睬, 隨即騎電動摩托車離開, 吳繼強行坐上電動摩托車後座。 車上, 兩人又發生爭吵, 吳繼遂對小芳揮拳毆打, 之後下車返回停車場去開自己的小轎車。
此時, 害怕被吳繼繼續追打的小芳, 把自己放在電動摩托車座板下的一把水果刀拿到車龍頭處的儲物籃內。 吳繼開車等紅綠燈時, 見小芳正在騎電動摩托車, 便下車對其追打。 在追打過程中, 小芳拿出放在電動摩托車儲物籃內的水果刀, 朝吳繼上身捅了一刀, 吳繼被捅傷後倒在人行道旁, 小芳隨即撥打120急救電話和110報警電話, 吳繼經醫生現場搶救無效死亡,
經鑒定, 吳繼系被他人用單刃刀類銳器刺擊致心臟破裂, 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