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年前, 浦北縣大成鎮六鳴村發生一起強姦案, 18歲的女子小陳被吳某等4人先後實施強姦。 案發後, 除了吳某一直潛逃之外, 其他3人均被公安機關抓獲, 後被法院判刑。 今年3月, 吳某到浦北警方自首。 4月23日, 吳某被浦北縣檢察院批准逮捕。
2002年7月13日晚11時許, 吳某夥同吳某風、陳某鋒、鄭某(3人均已被判刑)竄到浦北縣白石水鎮國道209線高坳路段, 攔住從靈山縣武利鎮回家的被害人小陳, 由吳某用摩托車強行將小陳搭載到浦北縣大成鎮六鳴村一路邊, 之後吳某、吳某風、陳某鋒3人輪流對小陳實施強姦。 隨後, 鄭某藉口送小陳回家,
浦北公安局民警告訴記者, 案發後, 鄭某、吳某風、陳某鋒先後落網, 吳某一直潛逃在外。 近期, 民警在六鳴村走訪時瞭解到, 吳某潛逃期間與一名女子偷偷結了婚, 兩人長期在外打工生活, 他妻子生孩子後, 吳某將妻子和孩子送回老家, 自己仍在外潛逃, 每次想念家人時, 他就在晚上偷偷回家。
通過民警多次對吳某家人做思想工作, 今年3月, 吳某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16年來, 他先後逃到河南信陽、湖北武漢及廣西南寧、百色等地, 養過魚, 做過泥水工, 每次聽到警車的警笛聲就很害怕。
4月23日, 浦北縣檢察院依法批准逮捕吳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