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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一自行車主走機動車道被罰五元 車主拍照發朋友圈質疑

雖然一直都說機動車和非機動車要各按其道行駛, 但事實上, 有很大一部分的非機動車車主仍不按章行駛, 在機動車道和非機動車道中間隨意穿行。 4月27日, 記者從朋友圈發現, 居然現在有不少合肥市民居然對該類非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認識不夠, 甚至對交警的相應處罰提出質疑。

日前, 在合肥市區金寨路與蕪湖路交口, 一位自行車主貪圖一時便利, 混騎在機動車道上, 與來來往往的車輛搶道。 經過多次勸阻被執勤交警攔下, 被處以5元罰款。 而對於這樣的結果, 該車主將罰單拍照發到朋友圈質疑該行為。

對此, 合肥交警提醒廣大市民, 交警部門在日常的交通管理工作中, 非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主要有駕駛非機動車逆向行駛, 違反交通信號規定, 未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 不按照交警指揮通行, 非機動車不在規定地點停放, 非機動車停放時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等等。 一經查處確認,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 非機動車應當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 在沒有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 應當靠車行道的右側行駛。 面對自行車不按道行駛的行為, 民警除了進行現場教育, 要求車主簽訂保證書外, 還對每人可處以5至50元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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