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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切實落實水污染防治行動計畫

青海新聞網訊 4月26日, 省環境保護廳舉辦新聞發佈會, 省環境保護廳新聞發言人司文軒和竇筱豔分別通報我省落實國務院《水污染防治行動計畫》重點任務完成情況和地表水國家考核斷面水質自動站建設情況。

2017年, 我省列入國家水污染防治目標責任書中的19個國控斷面達到或優於Ⅲ類以上水質比例為94.7%, 全省54個地級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基本達到或優於Ⅲ類, 地下水水質總體保持穩定。 截至目前, 我省積極推進19個地表水國家考核斷面的監測事權上收工作, 順利實施完成了“采測分離”, 13個斷面水站已建設完成,

正在進行集成系統升級和監測參數完善階段。

近年來, 我省緊緊圍繞《水污染防治行動計畫》確定的年度重點任務, 較國家目標責任書要求提前1年完成了西寧市26條黑臭水體整治任務, 全面完成企業清潔化改造、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定工作, 實施並基本完成了大通回族土族自治縣黑泉水庫、互助土族自治縣南門峽水庫、化隆回族自治縣後溝水庫及西寧市第四、第五、第六等重點飲用水源地環境綜合整治。

在《水污染防治行動計畫》實施中, 相繼出臺了《三江源國家公園體制試點改革方案》《青海省生態保護紅線建議方案》, 把湟水流域作為全省水污染防治的關鍵區域, 劃定了31個控制單元, 對各單元內的主要污染物減排、農村環境綜合整治等方面實行全流域單元控制管理,

並在對國家目標任務中確定的潤澤橋、小峽橋改善型斷面實施水體達標行動基礎上, 還拓展到其他5個關鍵斷面, 強化了各類污染源控制。

同時, 開展了西寧市、海北藏族自治州國家級水生態文明城市建設試點、青海祁連山地區山水林田湖草生態保護與修復試點、西寧市水環境保護與可持續發展城市試點, 實施了瑪多湖泊群、克魯克湖、龍羊峽、李家峽水質良好湖庫生態環境保護工程, 啟動了海南藏族自治州塔拉灘、切吉灘、木格灘“三灘”及河湟地區、環青海湖地區、三江源區水生態綜合治理和修復專案。 探索農村污水“厭氧+電絮凝+強化人工濕地”建設模式,

開展農村分散式一體化設備研發, 啟動汙水處理廠原位提標改造示範工程, 實施流域水環境保護與修復多技術組裝綜合治理試點, 取得軍品廢水處理的技術突破實現廢水中50%以上有價物質的分離回收, 開展堿業蒸氨廢液資源回收利用工藝研發並取得階段性成果, 首次實現了PVC行業廢水回用零排放。

據介紹, 我省將按照《水污染防治行動計畫》要求, 以改善水環境品質為核心, 以優先控制單元為載體, 將在三江源地區重點推進水源涵養功能維護和麵源污染控制;加快推進布哈河、沙柳河等重點入青海湖河道生態修復工程;在柴達木內陸河流域重點實施地下水保護、工業園區(集中區)廢水集中處置設施建設、企業廢水深度治理回用等工程;以湟水流域為重點,

著力實施重要支流水環境綜合治理修復工程, 確保流域水質不斷改善、持續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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