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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臺市慈善總會為20戶困難家庭 發放救助金109000元

魯網煙臺4月17日訊4月9日, 煙臺市慈善總會召開救助材料審查工作會議, 對已收到的各縣市區慈善總會上報的求助人員申請材料進行審查。 會議中, 與會人員對24戶困難群眾的家庭情況進行了研究和審查。 共通過20戶, 擬定突發性困難救助6戶, 擬發放救助金32000元。 臨時性困難救助14戶, 擬發放救助金77000元。

救助程式:1、申請救助金需提供的證明材料:①個人書面申請;②戶口名簿(主頁、索引頁、本人頁)和身份證影本;③城鄉低保證影本、低保邊緣家庭證明或家庭收入證明;④診斷證明或住院病歷影本;⑤經保險報銷後的住院費發票影本或災害損失證明, 獲得的保險補償、責任賠償和社會救助等相關資料證明, 未報銷的需出具未報銷情況說明。 2、所有救助按照“個人申請, 村(居)和鎮街組織核實, 縣市區慈善部門調查審核, 市慈善總會研究審批”的原則進行。

4月17日, 煙臺市慈善總會組織了救助金發放儀式。 此次發放儀式共為20戶困難家庭發放救助金109000元。

此次領取救助金的低保家庭譚某某, 26歲, 查出患有白血病, 先後經過13次化療, 花費了50多萬元, 因後續需要進行骨髓移植, 費用80萬元。 父親身患腎癌和甲狀腺癌, 在家病休, 每月只有3000餘元的病假工資。 母親為了照顧父女兩人, 無法工作, 只能將家中唯一的住房變賣進行後續治療。 經煙臺市慈善總會研究決定將其歸屬為臨時性困難救助項目, 給予救助6000元。 希望她以樂觀向上的精神狀態, 戰勝病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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