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證整體以深藍色為主色調,
長10釐米,
寬8釐米,
封面正上方是兩把鋼槍交織在一起,
下署“軍人魂”和“抗日負傷榮譽證”,
該證的編號為320011,
左右兩邊分別印有“負起復興民族的責任”、“抱定抗戰到底的決心”的口號。
內頁主要內容:“為發給抗日負傷官兵榮譽證事,
茲查新二師三三團八連下士陳鳳和,
於二十八年十二月十四日在磨子山參加抗日負傷於二十九年七月二十七日傷癒,
再鼓英勇磅礴之氣,
歸隊殺敵報國心切,
殊堪嘉尚,
特給此證以資紀念”,
發證時間為“中華民國二十九年七月二十七日”,
同時加蓋有“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印”,
末尾署名“委員長蔣中正”。
該證封底黃線方框內繪有一幅中國地圖,
內有一名手持步槍刺刀作拼殺狀的英勇戰士,
戰士身後印有“重返前線,
殲滅倭寇”字樣。
請點擊此處輸入圖片描述
這份證書是多年前從雲南省昭通市陳鳳和的後人處淘得。
據他瞭解,
陳鳳和是在中日戰爭爆發後,
參加新二師的。
他一直把此證視為他英勇抗日、保家衛國的最好見證,
保存了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