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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不動產登記中心:失約兩次一年內不能再次申請預約

長沙晚報掌上長沙4月28日訊自去年6月長沙市不動產登記中心開通網上預約功能以來, 市民在家便能預約辦理不動產登記相關業務, 改變了過去排長隊的狀況, 但是仍有部分市民對預約業務不太清楚。 今日, 該中心發佈最新網上預約注意事項。 需提醒市民注意的是, 因特殊原因取消預約或失約的, 如需再次預約, 請本人攜帶身份證、不動產權屬證書原件前往市不動產登記中心晚報辦公點5樓507辦公室申請辦理。

預約須知

1.預約採用實名制。 預約申請人為不動產權利人, 有共有人的, 由其中一名權利人預約,

其他共有權人不能同時預約。

2.原則上河西業務預約在河西政務中心辦理, 河東業務預約在晚報點或德政園點辦理。

3.每個預約號只能預約一種業務, 且只能辦理與預約對應的不動產登記業務, 如需辦理其他業務, 則須另外再提交預約申請, 目前只接受個人預約。

4.現暫開通轉移登記、抵押登記和抵押登出登記預約, 部分抵押登出登記的請預約抵押登記。

5.預約業務優先辦理, 預約申請人須持本人有效證件, 按約定時間提前15分鐘到達受理網點, 憑網上預約號等待叫號直接辦理業務。

6.預約成功後不能在預約時間內前來辦理業務的, 須於預約辦理日期的前一天16:00前取消預約, 否則將視為失約並承擔相應的責任。

7.請勿隨意預約、取消或失約。 為進一步規範網上預約行為, 保持良好的網上預約秩序, 取消預約的權證一個月內不能再次申請預約, 同一權證累計取消預約兩次的, 從第二次取消預約起半年內不能再次申請預約;失約一次的權證兩個月內不能再次申請預約, 同一權證累計失約兩次的將納入失信黑名單, 從第二次失約起一年內不能再次申請預約。

8.請認真閱讀網上預約的操作說明。 預約申請人須按照網上預約操作說明的要求, 提前準備好預約辦理業務的要件材料。 具體業務辦理詳情請查看辦事指南, 是否可以辦理以受理視窗意見為准。

特別提示:

在填寫預約資訊時需要您填寫產權證證號, 證號一般在證書左上方,

常見證號格式有:

湘(2017)長沙市不動產權第0123456號 您只需要填寫20170123456即可;

長房權證第708050000號 您只需要輸入708050000即可;

長房權證暮字第710000000號 您需在產權證號前加入"C", 即輸入C710000000即可;

望房權證雷字第70800000號 您需在產權證號前加入"W", 即輸入W708000000即可;

預約的流程及相關問題

1.預約操作流程:微信關注“長沙不動產登記”公眾號, 點擊辦事大廳-網上預約-線上預約(請仔細閱讀預約須知)-選擇辦理網點、預約事項、預約時間段-輸入產權人資訊-資訊校驗後請點擊提交-系統提示您預約成功並發送預約資訊。

2.現暫時只對個人開通轉移登記、抵押登記和抵押登出登記預約, 部分抵押登出的請預約抵押登記。

3.請仔細閱讀預約須知, 預約成功後不能隨意取消預約。

取消預約一次一個月內不能申請預約及辦理業務, 取消兩次的半年之內不能再次申請預約及辦理業務。 預約後失約一次的兩個月內不能再次申請預約及辦理業務, 累計失約兩次的將納入黑名單, 從第二次失約起一年內不能申請預約及辦理業務。

4.預約成功, 點預約查詢輸入預約人與權證號碼即可看到預約號。

5.預約中如系統提示“不動產單元為空, 無法預約”, 請攜帶身份證與不動產權屬證書(房產證、國土證、不動產證)至長沙市晚報大道150號不動產登記中心六樓615辦公室申請落宗後方可進行網上預約。

6.已辦理抵押登記的不動產不能申請預約不動產轉移登記業務。

7.已查封的不動產不能申請預約辦理任何不動產登記業務。

8.非網上預申請通過權證號與產權人資訊預約, 網上預申請為仲介公司或資金監管銀行通過交易合同號與產權人資訊發起預約。

9.經濟適用房、經適貨補房、棚改貨補房不能進行網上預申請。

特別提示:

1.如不能正常預約,請撥打諮詢電話0731-84529100或百度搜索“長沙不動產登記中心”登入該中心門戶網站或關注微信公眾號“長沙不動產登記”的“常見問題”或“有問必答”版塊瞭解詳情。

2.因特殊原因取消預約或失約的, 如需再次預約, 請本人攜帶身份證、不動產權屬證書(房產證、國土證、不動產證)原件前來中心晚報辦公點5樓507辦公室申請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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