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3歲以下幼兒托育服務——這個與民生息息相關, 卻又是新興的行業, 上海市有了大動作。
近日, 上海市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連續發佈了《關於促進和加強本市3歲以下幼兒托育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上海市3歲以下幼兒托育機構的管理暫行辦法》《上海市3歲以下幼兒托育機構設置標準(試行)》(簡稱“‘1+2’文件”)。
不僅專門出臺了“‘1+2’檔”, 上海還建立了由包括教育、公安、消防、衛生計生、民政等在內的16個部門組成的托幼工作聯席會議制度。 為什麼政府對於3歲以下幼兒托育服務這個“小兒科問題”, 如此興師動眾?
民生的痛點往往就在一些不起眼的地方。
事實上, 3歲以下幼兒托育服務一直屬於制度規範的空白地帶。 傳統的“學前教育”指的是3-6歲幼稚園教育;幼兒在3歲之前主要以家庭養育為主。 對於近年來出現的3歲以下幼兒全日托、半日托、“早教”等服務到底如何定性?這在之前一直沒有定論。
結果就形成了一個怪像:沒有出事時,
事實上, 3歲以下幼兒的托育服務還是一個正在探索和嘗試的行業, 在缺乏上位法規範的情況下, 聽任其自生自滅, 對於管理職能部門可能是“最省力”的。 但是, 上海市政府決定“主動跨前一步”, 積極應對群眾訴求, 關切民生痛點難點問題, 希望能夠通過“政府引導、家庭為主、多方參與”的發展思路, 將托育服務行業規範起來。
托育服務是一個新興的行業, 不能直接套用幼稚園、教育培訓機構的標準進行管理,
托育服務涉及公安、消防、食品安全、衛生防疫、建築審批等各方面事宜, 要讓托育服務市場健康發展, 就不能頭痛醫頭, 腳痛醫腳, 而是要綜合考慮托育服務發展中的問題, 實施綜合監管。 所以, 上海才會開出“大處方”, 由16個部門聯合研究建立3歲以下幼兒托育服務管理的長效機制。 相關檔在各個部門之間經過了充分醞釀和討論, 修改達30多稿, 就是希望打造一個符合行業發展規律、能守得住安全底線的行業規範。
針對托育機構的規範管理, 在涉及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幼兒人身安全等方面, 上海沒有一絲一毫的放鬆;同時, 針對托育行業的特殊情況, 又提供了靈活的解決方案。
為“引導企事業單位、園區和商務樓宇為職工提供托育服務”, 上海對於單位內部舉辦的免費福利性托育點, 只需進行相關的備案。 在“程式簡便”的同時, 仍嚴把實質性條件這一關:要求托育機構(點)建築面積不低於360㎡(只招收本單位、本社區適齡幼兒且人數不超過25人的, 建築面積不低於200㎡), 且幼兒人均建築面積不低於8㎡;同時還要求, 托育機構主出入口、幼兒生活及活動區域等應安裝視頻安防監控系統, 確保監控全覆蓋, 錄影資料保存30天以上。
在消防方面, 上海也做出了嚴格規範:幼兒的生活用房,
上海被中央賦予了“改革開放排頭兵、創新發展先行者”的重要使命。 對於托育服務的管理空白, 不能好高騖遠, 用不切實際的標準把整個行業管死;而是要針對行業特點和上海實際, 引導各方積極參與, 規範服務形式;同時又在幼兒安全、消防、衛生等方面嚴守底線。 這體現了上海應有的擔當, 也是在積極落實黨的十九大報告中“幼有所育”的要求。
此次相關檔的出臺, 不是“開閘放水”, 而是為了細水長流, 讓這個民生行業走向正軌。 上海提出了要“嚴格把關, 循序漸進,防止一哄而上”。對於上海這次“跨前一步”的服務規範,市民也不應該會錯意,認為這是政府在鼓勵把幼兒送到托育機構,其實,家庭教育、親情關愛、親密陪伴對於3歲以下孩子,才是最重要的。
循序漸進,防止一哄而上”。對於上海這次“跨前一步”的服務規範,市民也不應該會錯意,認為這是政府在鼓勵把幼兒送到托育機構,其實,家庭教育、親情關愛、親密陪伴對於3歲以下孩子,才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