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20年前, 李美鳳因為癡迷“法輪功”使她原本幸福的家庭破裂了, 這成了她這一輩子永遠的缺憾。
(李美鳳)
李美鳳原是山東省沂南縣某中學教師,
1998年底, 為了鍛煉身體, 李美鳳隨鄰居一起加入了他們縣城東淩社區的一個“法輪功”練功點。 當時他們也不知道“法輪功”傳播的是邪教, 誤認為是一種氣功。 並且身邊功友告訴他們, 精心修煉“法輪功”不僅能消除各種病痛, 還能提高心性, 甚至能修成“神佛”。 李美鳳當時沒有太高的希望, 只期盼自己通過修煉“法輪功”不再病怏怏的, 使自己壯實起來。 就這樣, 李美鳳抱著鍛煉身體的願望堅持去練功點練功, 她丈夫覺得妻子去鍛煉身體,
大約過了小半年, 斷斷續續地練功, 還真見了效果, 李美鳳不再感冒不斷, 也不再覺得胃部不適, 當時李美鳳特別高興, 覺得鍛煉很有用。 可是經“功友”解釋, 說是李美鳳之所以身體好了, 是因為練了“法輪功”以後, 有了神通廣大“師父”李洪志的保護, “師父”能給跟隨他的弟子“消業祛病”。 身為教師的李美鳳也不太瞭解氣功的健身知識, 對於功友的解釋半信半疑。 而後通過看李洪志的《轉法輪》, 李美鳳覺得李洪志講的人生病的原因在於前世“造業”, 只有通過修煉才能“消業”似乎很有道理。 而對於動作鍛煉能使人身體強壯, 特別是有規律的鍛煉能改善人各種技能的原理,
按照李洪志的要求, 李美鳳把主要精力放在了看書“學法”上, 隨著看書時間的加長, 李美鳳不再僅僅追求祛病健身, 也開始夢想自己能“圓滿升天”。 為了“圓滿”, 李美鳳不再認真教書育人, 更不關心家人, 年僅2歲的孩子也成了眼中釘, 她常常感覺到孩子阻礙她修煉, 原本讓婆婆在他們家和她一起帶孩子, 1999年初讓婆婆把孩子帶回老家。
1999年7月國家依法取締了“法輪功”, 丈夫和婆婆都覺得問題的嚴重性。 於是婆婆帶著孩子回到了李美鳳的家中, 一邊規勸兒媳婦李美鳳一邊幫她們料理家務和看孩子,
為了顯示對“法輪功”的忠誠, 李美鳳先是不顧單位的勸阻, 不上班、不請假外出為“法輪功”討說法。 後來, 她提出與丈夫離婚, 覺得丈夫不斷勸阻自己放棄“法輪功”, 是阻礙自己上層次的“魔”。 丈夫對李美鳳的舉動很是不解, 要不是為了孩子, 李美鳳的丈夫會立即辦理離婚手續。 可是看著年幼的孩子, 她丈夫求李美鳳看著孩子的面, 為了孩子不要離婚, 也不要再癡迷“法輪功”, 並且加倍地關心李美鳳。 李美鳳看著丈夫對自己關心, 特別是得知丈夫調換了工作崗位, 不再外出工作,
而在這十多年裡, 李美鳳的丈夫先是辭去了單位的工作, 帶著孩子一邊打工一邊到處找李美鳳, 之後, 實在杳無音信, 孩子也該上學了, 李美鳳的丈夫只得回到家鄉, 自己開了一家小飯館, 維持生計供孩子上學。 期間丈夫仍沒有放棄尋找李美鳳, 近7年過去了, 李美鳳的丈夫遇到了一位善良的姑娘, 他們走在了一起, 李美鳳的婚姻因她的缺席而走到了盡頭。
經過社會各界的幫助下, 李美鳳從邪教中醒悟過來。 但是,她的家已經沒了。
但是,她的家已經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