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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亂象”,需堵也需疏

近日, 半月談記者撰文:《教師做微商, 買不是不買?》;記者深入各地明查暗訪, 發現明令禁止的諸如“教師有嘗補課”等“教育亂象”, 依然存在。 (4月26日 半月談)

德高為范, 本應教書育人的師者, 經不住物欲的誘惑, 為多掙錢, 個別教師置有關部門之嚴令於不顧, 打起了學生及家長主意, 有償補課, 或與校外培訓機構相勾結, 推薦學生到校外培訓機構參培, 從中牟利;或趕時髦, 做起了微商, 肆意向家長推銷商品。

如此種種之“教育亂象”, 扭曲了本該純潔的師生關係乃至家校關係, 將其異化為“拿錢買服務”, 讓其日漸變得功利化、冷漠化,

對整個基礎教育生態環境, 帶來不良影響, 讓教書育人基礎蕩然無存。 對此, 媒體不時進行口誅筆伐, 予以遣責;相關部門亮出新招, 明令禁止, 給違規者處以嚴懲。 雖說收到一定成效, 但始終難以做到“斬草除根”。

中國正處於經濟飛躍發展時期, 與之相伴的是物價上漲, 尤其是房價日新月異;包括教師在內的社會成員, 面臨著巨大的生存壓力, 雖黨和政府高度重視教師收入, 立法規定教師工資收入不得低於公務員, 為教師工資提高, 但無論是縱向比較, 還是橫向比較, 教師尤其是公立中小學教師收入, 明顯偏低, 是無可辯駁事實;也許這才是個別師者“前赴後繼”“鋌而走險”癥結所在。

教育亂象, 影響到了教育事業的健康發展,

有關部門理當亮出利劍, 堵住“教育漏洞”, 讓教育回歸本真;不過, 在“堵”的同時, 也需冷靜分析原因, 找准病因, 對症下藥, 有效醫治此類教育“頑症”。 要“堵”, 運用法律、制度力量, 讓違規者付出代價;也要“疏”, 將黨和國家的教育政策“落實到位”, 穩步提高教師工資收入。

教育事關千萬家庭幸福, 更關乎國家、民族未來;而教育有序發展, 關鍵又在教師, 唯有讓教師勞有所得, 方能從根本上消除此類“教育亂象”, 還社會更和諧。

作者:尚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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