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國家民政部發佈了《關於推進深度貧困地區民政領域脫貧攻堅工作的意見》, 明確提出, 將在2018年加大臨時救助和特困人員的救助供養力度、落實殘疾人福利保障政策、做好農村留守兒童和、婦女、老年人的關愛保護工作。 其中也提出了將採取對農村4類人群增發貧困低保金的措施。 那具體是哪4類人?快看看有你嗎?
1、農村的重病患者
農村重病患者是完全勞動能力, 無法依靠產業扶持和就業幫助的人群, 對於這沒人將被納入農村低保範圍, 提供醫療、教育、養老等兜底救助優撫政策。
2、農村貧困家庭老人
2018年國家將加快推進深度貧困地區農村特困老人供養服務機構建設, 和設施建設, 用三年時間確保每個深度貧困農村擁有兩所養老院, 逐步提高生活不能自理特困老人的供養服務和兜底補助。
3、農村的未成年人
進一步完善農村留守兒童關愛體系,
4、農村重度殘疾人
落實農村殘疾人福利保障措施, 逐步形成與各地經濟水準相同的困難殘疾人生活補助制度和種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
除了上述的情況外, 國家也提出了, 對於建檔立卡範圍有能力但未就業的貧困戶, 無正當理由連續三次拒絕參與扶貧專案的, 將減發或停發其本人的貧困補貼。 此外, 檔中也提出了決定在今年開始開展農村低保腐敗作風問題的專項治理行動, 利用三年時間集中治理農村各種虛假低保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