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語言, 是特指學校教師在教育勞動中所使用的符合教師職業規範的行業語言, 教師職業工作的目的、物件、環境、方式的複雜性和特殊性,
(1)個體性。 教師的語言行為是個體行為, 是為了滿足教師工作與生活的需要, 在教育教學中帶著極強的個體色彩。
(2)主體能動性。 教師的語言行為在內容和形式上, 都是個人自覺主動的行為, 表現出較強主體能動性。
(3)目的性。 教師在使用語言的過程中, 並非是盲目的, 而是指向特定的目標。
(4)規範性。 由於教師用於教學或交際的語言必須是規範統用的語言, 如普通話、拼音標準等等。
(5)整體性。 教師的語言在對外顯現時, 往往是多種感官共同作用, 表現出一定的配合性, 如口語與體態語的配合。
在教師教學過程中, 一定要熟知教師語言的特性, 從特性中找到適合自己與學生的交流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