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正文

格力訴奧克斯專利侵權 一審勝訴獲賠4000萬元

【電纜網訊】近日, 在第18個世界智慧財產權日來臨之際, 廣州智慧財產權法院對格力訴奧克斯空調專利侵權案作出一審判決:寧波奧克斯空調有限公司(下稱“奧克斯”)侵犯珠海格力電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格力”)的空調技術實用新型專利, 需立刻停售侵權的八個型號空調產品, 並賠償格力經濟損失4000萬元。

法院審理查明, 格力於2008年4月25日向國家智慧財產權局申請“一種空調機的室內機”實用新型專利權, 2009年5月20日獲得授權公告。

格力稱, 在以往空調機的生產中, 前接水槽、後接水槽、引水槽、排水口等各零件或元件均為分開設計, 需要分別開制多幅模具, 導致生產成本的增加、生產效率的低下。 而且由於裝備工序較多、裝配關係較為複雜, 容易產生因裝配不嚴密導致的漏水、漏風凝露問題, 空調運轉時也容易產生因各零件熱脹冷縮程度不同而導致的異響。

而格力的專利空調機, 底殼與前後接水槽、引水槽均是一體成型, 可以減少零件數量, 減少裝配工序, 提高生產效率。 空調機的漏水、漏風凝露、異響問題也大大減弱, 由此獲得市場青睞。

然而格力發現, 這一專利技術竟出現在競爭對手的產品上。 格力電器訴稱, 第一被告奧克斯以及第二被告廣州某東貿易有限公司未經許可, 生產、銷售、許諾銷售使用格力電器專利技術的八個型號空調產品, 侵犯了格力電器的專利權。 請求法院判令兩被告立即停止侵權, 被告奧克斯賠償格力電器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合計4000萬元。 2017年10月10日及11月16日在廣州智慧財產權法院兩次公開開庭審理, 涉案空調在法庭上被現場拆卸, 以便法官與技術調查官比對技術細節。

2018年4月24日, 廣州智慧財產權法院對該案進行一審宣判。 法院認為被訴侵權產品落入原告專利權的保護範圍, 奧克斯公司提出的技術抗辯不能成立, 判令奧克斯立即銷毀庫存侵權產品及製造侵權產品的專用模具, 並賠償格力經濟損失及維權合理費用共4000萬元。

據悉, 廣州智慧財產權法院同日宣判了格力訴奧克斯侵犯其他5項專利權案件。

在3件案件中, 由於格力不能證明奧克斯公司在涉案專利的授權公告日後繼續存在製造被訴侵權空調的行為, 因此奧克斯在涉案專利授權公告日前製造被訴侵權空調的行為以及在授權公告日後銷售上述空調的行為均不構成侵權, 格力全部訴訟請求被法院駁回。

在其餘2件案件中, 奧克斯製造銷售被訴空調的行為被法院認定構成侵權, 且奧克斯構成舉證妨礙責任, 奧克斯被判按照格力訴請的全部金額600萬元進行賠償。

同類文章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