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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職稱評審打破戶籍身份限制 品德放在首位

近日, 山東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指出要促進職稱制度與職業資格制度有效銜接。 對實行全國統一考試“以考代評”專業的職稱, 不再進行職稱評審或認定。

把品德放在專業技術人才評價首位

重點考察專業技術人才的政治品德

要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 《意見》指出, 要把品德放在專業技術人才評價的首位, 重點考察專業技術人才的政治品德、職業道德和個人品行。 用人單位通過個人述職、考核測評、民意調查等方式, 全面考察專業技術人才的職業操守和從業行為。

健全誠信承諾和失信懲罰機制, 宣導誠實守信和敬業精神, 對違法違紀、學術造假等品德不端行為實行“一票否決制”。

長期在基層一線的側重實績

職稱外語、電腦應用能力不再作為職稱評定必備條件

要堅持分類評價、科學考察, 以職業屬性和崗位需求為基礎, 在國家頒佈的評價標準基礎上, 制定山東省各系列(專業)評價標準。 實行國家標準、地方標準和單位標準相結合, 科學分類評價專業技術人才能力素質, 注重考察專業性、技術性、實踐性、創造性, 突出對創新能力的評價。 具備職稱評審許可權的地方或單位可結合實際, 制定不低於省評價標準的標準。

不再將職稱外語和電腦應用能力作為職稱申報評審的必備條件。

科學設置學歷、專業等評審條件, 對於參加工作後取得的非全日制學歷, 不再限定年限要求。 合理設置和使用職稱評審中的論文和科研成果條件, 不將論文作為評價應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條件。

對基層一線工作的專業技術人才, 淡化或不作論文和科研成果要求;對實踐性、操作性強, 研究屬性不明顯的系列, 論文、科研成果不作為必備條件;探索以專利成果、專案報告、工作總結、工程方案、設計檔、教案、病歷等成果形式替代論文要求;實施代表作制度, 重點考察科研成果、論文、創作作品品質, 淡化數量要求。

基礎研究人才評價以同行學術評價為主

注重研究成果品質及社會影響力

《意見》中提出, 要注重考核專業技術人才的工作績效、創新成果, 增加技術創新、專利發明、成果轉化、技術推廣、標準制定、決策諮詢、公共服務等評價指標的權重, 將科研成果取得的經濟、社會效益作為職稱評審的重要內容。

基礎研究人才評價以同行學術評價為主, 注重研究成果品質及社會影響力;應用研究和技術開發人才評價突出市場和社會評價, 注重創新能力、創新成果、專利創造和運用等。

科技成果轉化人才評價強調效益評價, 注重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哲學社會科學人才評價重在同行認可和社會效益, 強調社會評價, 注重研究成果的學術原創性和實際應用價值;

教育教學人才評價把教書育人作為教師評價的核心,

建立以師德素養、教育教學、科學研究、社會服務為主的教師職稱評價體系, 高校要按照教學為主、研究為主、教學研究等不同類型建立評價標準;

醫療衛生人才評價要合理確定不同機構、專業和崗位的評價重點, 建立涵蓋臨床實踐、科研帶教、公共衛生服務等要素的職稱評價體系;工程技術人才評價重點評價提高工程品質、推動技術創新、解決技術難題、制定行業標準等方面的貢獻, 建立符合生產實踐的工程技術人才職稱評價體系;

創新職稱評價機制

晉升高級職稱逐步實現全員業務測試或面試答辯

《意見》指出, 要創新評價方式, 建立以同行專家評價為基礎的業內評價機制, 注重引入市場和社會評價。

根據不同類型專業技術人才的特點, 可採用筆試、面試、考察、人機對話、教學測評、實踐操作、業績展示等多種手段及定量、定性多種方式對參評人員的專業水準和能力進行綜合評價, 有條件的可實行異地評審、聘請異地專家等方式, 增強評價工作的針對性、科學性和公信力。 晉升高級職稱逐步實現全員業務測試或面試答辯, 並增加業務測試和麵試答辯的權重。 對能夠採用統一標準、統一考試取得的初、中級職稱實行“以考代評”的評價方式;在部分系列高級職稱評審中探索考評結合制度。

下放評審許可權

逐步將高級職稱評審權下放到符合條件的設區的市

政府部門在職稱評價工作中要加強宏觀管理, 加強公共服務,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減少審批事項,減少微觀管理,減少事務性工作。發揮用人主體的主導作用,科學界定、合理下放職稱評審許可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對職稱的數量、結構進行宏觀調控。推動醫院、大型企業和其他人才智力密集的企事業單位按照管理許可權自主開展職稱評審。鼓勵事業單位以崗位管理為基礎探索自主評審,與人事管理、績效分配制度相銜接,促進單位自我管理、自我約束、自我發展。對自主開展職稱評審的單位,政府不再審批評審結果,改為事後備案管理。加強自主評審監管,對不能正確行使評審權、不能確保評審品質的,暫停自主評審工作直至收回評審權。

逐步將高級職稱評審權下放到符合條件的設區的市或社會組織,實行備案管理。具備條件的設區的市,可向縣(市、區)和人才智力密集的企事業單位下放中、初級評審權。探索在產業優勢明顯、人才密集度高、創新能力強的地方和行業組建省級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探索建立片區式職稱評審委員會,開展地方間聯合評審。

拓寬評價人員範圍

打破戶籍地域人事關係限制

此次深化職稱制度改革,拓寬了評價人員範圍。打破戶籍、地域、身份、檔案、人事關係等限制,凡在我省企事業單位工作、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人事關係的專業技術人才,均納入職稱申報評審範圍。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社會組織、自由職業專業技術人員與公立機構專業技術人員享有同等的職稱申報評審待遇。在我省就業的港澳臺專業技術人才,以及持有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或海外高層次人才居住證的外籍人員,可按規定參加職稱評審。

加強公共服務,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減少審批事項,減少微觀管理,減少事務性工作。發揮用人主體的主導作用,科學界定、合理下放職稱評審許可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對職稱的數量、結構進行宏觀調控。推動醫院、大型企業和其他人才智力密集的企事業單位按照管理許可權自主開展職稱評審。鼓勵事業單位以崗位管理為基礎探索自主評審,與人事管理、績效分配制度相銜接,促進單位自我管理、自我約束、自我發展。對自主開展職稱評審的單位,政府不再審批評審結果,改為事後備案管理。加強自主評審監管,對不能正確行使評審權、不能確保評審品質的,暫停自主評審工作直至收回評審權。

逐步將高級職稱評審權下放到符合條件的設區的市或社會組織,實行備案管理。具備條件的設區的市,可向縣(市、區)和人才智力密集的企事業單位下放中、初級評審權。探索在產業優勢明顯、人才密集度高、創新能力強的地方和行業組建省級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探索建立片區式職稱評審委員會,開展地方間聯合評審。

拓寬評價人員範圍

打破戶籍地域人事關係限制

此次深化職稱制度改革,拓寬了評價人員範圍。打破戶籍、地域、身份、檔案、人事關係等限制,凡在我省企事業單位工作、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人事關係的專業技術人才,均納入職稱申報評審範圍。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社會組織、自由職業專業技術人員與公立機構專業技術人員享有同等的職稱申報評審待遇。在我省就業的港澳臺專業技術人才,以及持有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或海外高層次人才居住證的外籍人員,可按規定參加職稱評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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