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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警方闢謠養犬不實言論

近日, 一篇關於西安限制養犬的文章, 在微信朋友圈廣泛流傳, 引發關注。

4月25日晚, 針對文章中提到的相關內容, 西安市公安局在官方微信公眾號“西安公安”上進行闢謠, 稱此為“斷章取義、混淆視聽的不實言論。 ”

西安警方稱, 文章為博眼球, 以“西安發佈緊急通告”為標題, 發佈所謂的“一律實行拴養, 不得出戶, 禁止一切時間的戶外遛狗”和“凡犬被攜帶至戶外或公共場所的, 公安機關將堅決予以收繳或捕殺”等內容。

實際上, 嚴禁在戶外遛狗的緊急通告為2003年5月10日西安本地媒體的一篇報導, 是針對“非典”時期,

為控制疫情所發佈的特殊政策。 各大網站在當年均有轉載。

文中張冠李戴, 將“非典”時期政策與目前正在開展的專項行動圖片進行拼接, 散佈謠言, 影響、擾亂社會治安秩序。

此外, 文章中針對西安養犬登記證收費標準進行重點標識, 稱:“一般的價格是500元, 價高時800元, 審批300元”。

西安市公安局治安局相關民警介紹, 2012年2月1日起施行的《西安市限制養犬條例》有明確的規定, 養犬人、養犬單位應當按年度繳納限養費。 養犬人、養犬單位繳納的限養費, 在財政行政管理部門監督下, 專項用於限制養犬管理工作。

昨天下午, 刊發此文章的微信公眾號“狗先生”, 在該帳號上發佈道歉聲明:文中錯誤的觀點給西安帶來非常不好的影響, 本人非常抱歉,

特通過本文聲明, 希望廣而告之。 此外, 該道歉聲明稱, “本帳號停更一周反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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