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報首席記者 靳曉磊
天氣漸熱, 各種燒烤經營日漸火爆。 為進一步規範燒烤經營, 近日, 我市制定《石家莊市治理露天燒烤管理辦法》, 並將於5月1日起正式施行。
《辦法》中明確規定:長安區、橋西區、新華區、裕華區、高新區、欒城區、槁城區、鹿泉區和正定縣等“八區一縣”的城區範圍內, 堅決禁止露天燒烤!
在禁止露天燒烤的同時, 《辦法》中要求, 對於從事燒烤加工活動的沿街門店、商鋪,
(一)在道路兩側從事燒烤經營的單位和個人, 禁止店外擺放物品、經營工具。
(二)燒烤加工操作一律在室內進行, 並加裝油煙淨化設施, 保持正常使用;建立健全油煙淨化設施維護保養運行台賬, 確保油煙達標排放。
(三)禁止使用高音喇叭、高強光照明等招徠顧客。
(四)指定專人負責“門前三包”, 產生的餐廚垃圾要交由統一指定的收集單位, 其他垃圾要實行定點投放, 產生的污水不得排入雨水井, 確保無亂設攤、亂搭建、亂堆放、亂潑倒等行為。
(五)燒烤經營商戶原則上在晚12∶00前結束經營, 不得出現大聲喧嘩等擾民行為。
(六)採購的食品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
各位親, 請看清楚, 是允許符合上述規定的燒烤經營, 不允許露天燒烤經營!
對於出現的露天燒烤行為, 《辦法》中指出, 禁止露天燒烤實行屬地管理, 將堅持“部門聯動、聯合執法、疏堵結合、標本兼治、規範治理”的原則, 通過開展專項清理行動等, 重點整治沿街門店室外燒烤加工、經營及露天流動燒烤加工、經營。
注意:本《辦法》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有效期至2023年4月30日。 2015年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頒佈的《石家莊市治理露天炭火燒烤管理辦法》(石政辦發〔2015〕44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