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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放管服”放大招 高校學位授權自主審核意味什麼

4月27日, 教育部公佈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印發的《關於印發自主審核單位名單的通知》, 清華大學、北京大學等20所高校被確定為首批學位授權自主審核高校。

這些高校將擁有哪些自主權?教育“放管服”放大招, 對高校學科建設意味著什麼?

高校獲得三大辦學自主權

我國的學位制度由國家制定統一的學位授予標準, 國務院設立學位委員會, 負責領導全國學位授予工作, 實行國家集中統一的評審制度, 國家統一部署學位授權審核。 高校和科研機構開展學位授予工作, 必須首先取得國務院的授權。

此次學位授權自主審核許可權下放,

意味著高校辦學自主權進一步擴大, 那麼, 學位授權自主審核的高校究竟可以獲得哪些辦學自主權?

通知指出, 一是每年都可自主增列和調整博士、碩士學位授權點。 二是高校按本單位規定的程式完成審核後, 可直接報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審批, 不再需要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組織專家複審。 三是高校有較大的學科設置權, 既可自主設置學科目錄規定的一級學科和專業學位類別, 還可自主設置交叉學科, 按一級學科管理。

“這為高校立足科技和學術前沿, 開展科學研究和培養創新人才, 提供了更大的發展空間。 ”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教育部學位管理與研究生教育司負責人表示。

此前, 高校開設新的博士、碩士專業學位授予點, 基本過程是高校申請—主管部門組織初審—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學科評議組複審—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准、公佈(1986年以前由國務院批准)。 從1995年開始, 新增博士、碩士學位授予單位和博士點由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組織審核和批准, 碩士點由地方、部門或學位授予單位根據統一規定的辦法組織審核、批准。 碩士點審批權下放, 擴大了高校的辦學自主權, 使學位工作更好地適應和服務于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需要。

據悉, 經過此次改革, 學位授權自主審核的程式將更加簡化, 回應國民經濟發展需要的速度更快, 開闢了設置交叉學科的新管道, 對學校內涵發展的驅動也更強。

“雙一流”建設的里程碑

“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決定開展學位授權自主審核, 目的就是進一步深化學位授權制度改革, 促進實現研究生教育內涵式發展。 ”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教育部學位管理與研究生教育司負責人介紹。

實際上, 促進研究生教育內涵式發展的改革此前已經邁出很大一步。

國務院學位辦2015年下發《博士、碩士學位授權學科和專業學位授權類別動態調整辦法》, 並從2016年起將調整工作實施範圍擴大到全國。 2016年, 全國175所高校撤銷了576個學位點, 包括部分博士學位授權點。 2017年, 又撤銷了340個學位點。

自此, 高校學位授權點“終身制”成為歷史, 有上有下, 有增有撤成為常態。 專家普遍認為, 這是高校走內涵式發展道路的標誌性改革舉措,

高等教育供給側改革步入深水區。

而此次學位授權審核下發, 則意味著高等教育改革又向前邁出關鍵性的一步。

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教育部學位管理與研究生教育司負責人說, 通過放權部分“雙一流”建設高校開展學位授權自主審核, 由高校自主新增博士碩士學位授權點, 可以進一步激發高校辦學活力, 加快“雙一流”建設。 經濟轉型升級不斷加快, 科技產業快速反覆運算, 不斷產生對部分領域高層次人才的脈衝式、階段性的需求。 通過學位授權自主審核改革, 自主設置發展交叉學科, 探索人才供給的新模式, 提升高校服務經濟社會發展需求能力, 帶動研究生教育高品質發展。

誰將成為下一批學位授權自主審核單位

學位授權審核制度是研究生教育的基礎性制度。 下放學位授權自主審核許可權是國務院學位辦落實“放管服”要求, 探索新時代學位授權審核改革的新路子。

那麼, 如何加強學位授權自主審核工作的品質監督, 從而保證這一政策的效果和研究生教育的高品質發展?從本次印發的名單產生過程可見一斑:

7條申請要求。 《博士碩士學位授權審核辦法》對申請學位授權自主審核單位的辦學方向、綜合實力、師資水準、培養經驗、研究實力、國內國際合作、管理制度體系等提出了明確要求, 既有定性要求, 也有定量指標。

6個審批環節。 包括有關高校組織申報、有關省學位委員會推薦、申請材料核查、專家複評、公示及異議處理、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審批等。

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印發了《關於高等學校開展學位授權自主審核工作的意見》,對自主審核單位增列博士、碩士學位授權點提出了較高要求。比如,要求其必須制定本單位審核辦法,明確校內工作流程,學位點審核標準必須高於國家規定的申請基本條件,每年博士學位授權點增列數量不能超過現有博士學位授權點的5%,新增點6年內必須達到相應水準,不能突破品質底線,等等。

目前,下一批學位授權自主審核單位增列的工作已經展開,4月18日,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下發《國務院學位委員會關於開展2018年學位授權自主審核單位增列的通知》,進一步加快改革步伐,擴大學位授權自主審核單位範圍。根據這一通知,符合2017年印發的《學位授權審核申請基本條件(試行)》中“自主審核單位申請基本條件”的“雙一流”建設高校均可提出申請。

(記者 李玉蘭)

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印發了《關於高等學校開展學位授權自主審核工作的意見》,對自主審核單位增列博士、碩士學位授權點提出了較高要求。比如,要求其必須制定本單位審核辦法,明確校內工作流程,學位點審核標準必須高於國家規定的申請基本條件,每年博士學位授權點增列數量不能超過現有博士學位授權點的5%,新增點6年內必須達到相應水準,不能突破品質底線,等等。

目前,下一批學位授權自主審核單位增列的工作已經展開,4月18日,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下發《國務院學位委員會關於開展2018年學位授權自主審核單位增列的通知》,進一步加快改革步伐,擴大學位授權自主審核單位範圍。根據這一通知,符合2017年印發的《學位授權審核申請基本條件(試行)》中“自主審核單位申請基本條件”的“雙一流”建設高校均可提出申請。

(記者 李玉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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