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14時, 長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朝陽區大隊第五網格區民警在萬寶街執勤時, 發現一輛車號為吉AM1***的二輪摩托車正由北向南行駛。 因駕駛人未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 民警示意駕駛人靠邊停車, 配合檢查。 而該摩托車駕駛人向民警駛來時, 竟然走出了“S”型曲線。 摩托車駕駛人這一異常舉動立即引起了民警的注意。
檢查過程中, 民警發現該駕駛人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且在交流過程中明顯能聞到其身上散發出的濃烈酒氣。 民警懷疑該駕駛人很可能有酒後駕駛的嫌疑。 於是, 將其帶至巡邏車內做進一步排查。
隨後, 民警對劉某進行了抽血檢測。 目前, 民警已經對劉某無證駕駛的交通違法行為進行了處罰, 如果抽血檢測結果顯示其確實為醉酒駕車, 那麼他還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面臨拘役1至6個月的處罰。
東亞經貿新聞記者 饒明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