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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流動審判車開進校園,為600名學生上一堂法制教育課

4月28日, 漢陽區人民法院流動審判車開進弘橋中學, 在操場上審理並宣判了一起涉嫌尋釁滋事的案件, 為600名學生上了一堂莊嚴而生動的法制教育課。

涉案青年張某(化名)今年剛滿19周歲, 因為200元錢與他人發生口角, 繼而糾集一批社會青年大打出手, 致使多人受傷, 嚴重擾亂了社會公共秩序, 危害了他人的人身安全。 庭審現場國徽高懸, 莊嚴肅穆, 弘橋中學高一高二兩個年級約600名學生認真旁聽, 全場鴉雀無聲。 審判長當庭公佈判決意見, 張某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 以被告人認罪並服從審判結果。

同學們被法官和檢察官們的專業精神、嚴謹態度所感染, 被庭審現場的莊嚴氛圍所震撼。 高二(8)班的徐珊同學說:“從未如此近距離的觀看法院審案, 旁聽時挺激動的。 這是個青少年違法犯罪的案件, 發人深思, 作為青少年學生, 應該自覺遵法守法,

嚴格遵守校紀校規。 ”

弘橋中學副校長汪兆凡表示, 以往的法制教育比較枯燥, 即便是模擬法庭也不太真實, 學生參與時多像在演課本劇, 代入感和震懾力不足。 而此次活動是真正的庭審, 教育意義重大, 形式新穎, 效果明顯, 是一堂優秀的法制教育課。 現場公佈庭審結果, 更是如一記重錘, 敲響了同學們遵紀守法的警鐘。

據瞭解, 漢陽區法院每年都會精心挑選典型案例, 與教育局團委緊密合作, 選擇在部分中學公開審判, 旨在進一步培養青少年學生的法制意識, 以貼近學生實際和生活的真實案件為載體, 把法律送到校園, 共同促進青少年成長。 (長江日報融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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