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孩子公車上用腳踢年輕男子, 男子被激怒摔打小孩。
27日上午, 四川遂寧的一輛16路公車上, 一7歲小男孩用腳踢了幾下對面座位上的年輕男子, 年輕男子突然站起抓住小孩將他猛摔在地, 又用腳猛踹小孩的頭部。
據悉,
21歲郭某天己被警方擋獲,
男孩正在接受治療。
據同車乘客介紹,
男孩有些頑皮,
曾在車上玩鬧蹦跳。
有的網友說, 該打。 家長不教育孩子, 社會自然來教育。
有的網友說, 不該打小孩, 應說服教育。
你怎麼看呢?歡迎發表看法, 交流討論。
一位網友發表的觀點比較有代表性。
他說, 這個孩子確實該打,
對於男子, 我覺得他的行為有點過了, 但大家都不是當事人, 又怎能做到感同身受呢, 在公眾場合, 被一個小孩侮辱, 他又不是聖人, 說了又不聽, 那只能動武了, 總之就是, 他當時真的很氣吧!
至於同車的人, 為什麼沒有勸說的呢, 孩子的父母呢, 在這個小朋友做出一系列頑皮挑釁動作時, 怎麼沒有人制止呢?相反, 男子暴打孩子的時候, 很多人站了出來。 所以這種情況難道不值得我們反思嗎?
弱者就一定要得到大家的庇護和同情嗎?我真的很疑問, 新聞之所以是新聞,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
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希望大家能懂。
針對于這件事,
孩子的父母有很多的責任,
孩子有很大的問題,
男子的處理方式有點過度,
同車人嘛,
事後諸葛亮吧。
至於你我的看法,
見仁見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