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北京市停車收費政策將更惠民。
5月1日起, 北京白天停車滿15分鐘, 夜間停車滿2小時才能收費, 不滿一個計時單位的不收費。 同時, 占道停車場夜間時段增加兩個小時, 即17:00-19:00。
今天, 北京市發改委、市交通委聯合印發《關於本市停車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 自2018年5月1日起調整本市機動車停車場計時收費有關政策, 即:實行計時收費的停車設施, 滿1個計時單位後方可收取停車費, 不足1個計時單位的不收取費用, 並將占道停車場的夜間時段延長2小時。
知道君瞭解到, 本次停車收費政策調整的主要目的是鼓勵停車設施經營單位合理設置停車場計時單位, 主動提高管理水準和服務水準, 進一步規範停車秩序”。 新政策的出臺不僅是《北京市機動車停車條例》的新要求, 在政策制定過程中還充分吸納了社會各方提出的完善計時收費政策的意見建議。
北京市占道停車場白天停車收費以15分鐘為1個計時單位, 夜間停車收費以2小時為1個計時單位。 白天的停車時段為7:00-21:00, 夜間的停車時段為21:00-7:00。 新政調整主要有兩方面:
計時收費方面
以前白天不足15分鐘按15分鐘計算, 夜間不足2小時按2小時計算。 五一後, 白天停車滿15分鐘(1個計時單位)後方可收取停車費, 不足15分鐘(1個計時單位)的不收取費用;夜間停滿2小時(1個計時單位)後方可收取停車費, 不足2小時(1個計時單位)的不收取費用。 同時, 其他實行計時收費的停車設施也需按《北京市機動車停車條例》規定及時調整計費規定。
舉個例子:
如果停車場以15分鐘為1個計時單位, 停車人停車35分鐘, 停車場經營企業收取停車人2個計時單位(30分鐘)的停車費, 後面5分鐘因為不滿1個計時單位(15分鐘), 所以不收費。
停車時段方面
為配合停車秩序治理, 減少居民夜間居住停車負擔, 將占道停車場白天停車時段改為7:00-19:00,夜間停車時段改為19:00-次日7:00。
即, 占道停車場夜間停車時段延長了兩個小時。
市發改委表示, 下一步,
如有停車場不按新政規定亂收費的, 可向停車場所在區發展改革委價格舉報中心(停車收費牌已公示)舉報, 或者撥打12358價格舉報熱線。
記者 沙雪良
編輯 李困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