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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14人被查處!局長、所長、村幹部……

保定市:蠡縣紀委監委日前對外公佈↓↓↓

今年以來, 蠡縣紀委監委按照中央、省、市紀委和縣委安排部署, 深入推進糾正“四風”和作風紀律專項整治工作, 對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四風”突出問題, 損害發展環境、侵害群眾利益問題進一步加大監督、執紀、問責和調查、處置力度, 嚴肅查處了一批違紀違法案件, 現將其中幾例典型案件通報如下:

1、蠡縣住建局原局長王建英受賄案。

2016年蠡縣棚戶區改造專案建設施工招標過程中, 在時任蠡縣住建局局長王建英的幫助下, 河北興冀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順利拿到該專案四條道路施工的招標代理權。

2017年春節前招投標結束後, 王建英在其辦公室收受河北興冀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10萬元人民幣。 2017年7月份, 王建英在其辦公室收受河北興冀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5萬元人民幣。 王建英身為中共黨員, 任蠡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書記、局長期間, 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 收受招標代理公司人民幣15萬元, 性質嚴重, 影響惡劣。 經蠡縣紀委常委會研究, 已報請相關部門批准, 建議給予王建英開除黨籍處分。

2、桑園鎮民政所李文昌怠忽職守案。

李文昌任蠡縣桑園鎮政府民政助理員期間, 在2010年1月至2012年4月管理農村居民低保工作期間, 嚴重違反工作紀律, 沒有認真履行職責,

未按照《保定市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實施細則》[保市民(2005)149號]和蠡縣關於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實施方案等規定, 對桑園鎮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員進行複審和抽查, 致使不應該享受低保待遇的332人支取國家撥發的低保金, 給國家造成經濟損失495048元, 其違紀行為性質惡劣、情節較重, 給黨的事業和形象造成嚴重損害, 經中共蠡縣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 給予李文昌留黨察看一年、降低崗位等級處分。

3、鮑墟鎮派出所所長邊繼輝辦公用房超標問題。

邊繼輝任鮑墟鎮派出所長以來, 個人辦公室實際使用面積為20.17平方米, 超出標準8.17平方米。 經中共蠡縣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 給予邊繼輝黨內警告處分。

4、郭丹鎮政府劉曙光違反公務用車相關規定問題。

2017年“五一”放假期間, 郭丹鎮政府辦公室副主任劉曙光未按規定將本單位公車(車號:冀FD285警)封存在指定地點, 而是私自將車停放在縣教育局社區內, 造成不良的社會影響。 經中共蠡縣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 給予劉曙光黨內警告處分。

5、大麯堤中學吳曙光、大麯堤中心校李清隊中午飲酒問題。

2017年6月20日中午, 大麯堤中心校校長李清隊、大麯堤中學校長吳曙光等人相邀在耿莊村逸香園餃子館吃飯, 期間李清隊、吳曙光等人飲用白酒一瓶, 屬於違反中央八項規定和“四風”行為。 經中共蠡縣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 給予吳曙光黨內警告處分;給予李清隊黨內警告處分。

6、鮑墟鎮南五夫小學校長王志存工作失職問題。

2014、2015年, 南五夫小學學前教育貧困補助的辦理過程中, 南五夫小學根據學生申請表及村委會出具的貧困證明就予以認定, 未按照要求對申請學前教育貧困補助的學生進行逐戶調查, 只走訪了部分家庭, 且入戶調查表填寫不規範, 存在塗改、空白專案等情況。 在縣紀委入戶調查時發現, 南五夫小學學生王美斯家庭富裕, 卻在2014年獲得學前教育資助。 經中共蠡縣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 給予王志存黨內警告處分。

7、北墊村原支部書記魏進武等4人貪污危房改造資金案。

魏進武任北墊村黨支部書記期間, 在協助上級政府危房改造工作中, 夥同原黨支部副書記魏同興、原黨支部委員劉方正、黨員未計亭, 利用職務上的便利,

騙取國家危房改造資金共計36600元, 其中18600元歸魏進武個人所有, 未計亭得款2000元, 魏同興、劉方正與他人共同偽造資格審查及工程檢查驗收手續, 雖未將貪污補助資金據為己有, 但其4人的行為構成共同貪污, 4人騙取貪污扶貧領域專項資金的行為, 性質惡劣、影響極壞, 經蠡縣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 給予魏進武、魏同興、劉方正開除黨籍處分, 給予未計亭留黨察看兩年處分。

8、鮑墟鄉齊營村村幹部張義堂、王香林、張連興違紀案。

齊營村開展危房改造工作期間, 村支部副書記王香林利用職務上的便利, 以自己妻子張坤明名義虛報一個改造指標, 騙取上級撥付危房改造資金5600元, 用於為其岳母徐金芝的四間房全部搭上彩鋼板。 村黨支部委員兼會計張連興得知王香林虛報指標後,也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與承建商協商,將剩餘彩鋼板用於其父親張樹峰房屋的改造,將其父親的四間房也全部搭上了彩鋼板,在群眾中造成了惡劣影響。

在2015年底蠡縣民政局針對低保、五保戶等困難群體發放貧困物資。村黨支部書記張義堂擅自上報申請扶貧物資補助名單,共涉及10人。鮑墟鄉民政所根據上報名單,撥付了10人的扶貧物資。之後,張義堂提議,王香林、張連興等配合,將扶貧物資分拆發放給20人,該行為嚴重侵害了困難群眾的利益,造成了不良影響。

經中共蠡縣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張義堂、王香林、張連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上述8起案件,是近期查處的比較典型的幾類問題,有利用職權收受賄賂問題、有騙取貪污扶貧領域資金問題,有違反中央八項規定“四風”問題,有不履職盡責怠忽職守問題,有優親厚友侵害群眾利益問題,有科級幹部,有股所級幹部,有農村幹部,對這些違紀違法黨員幹部的嚴肅處理,體現了縣委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持之以恆糾正“四風”,持續推進作風紀律整治的堅定決心。全縣廣大黨員幹部要從以上案例汲取深刻教訓,引以為戒;各級黨組織要切實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紀檢監委將始終聚焦監督執紀問責,對頂風違紀的行為,一律嚴肅查處,點名道姓通報曝光,持續釋放越往後執紀越嚴的強烈信號。

為正風肅紀加油點贊!

村黨支部委員兼會計張連興得知王香林虛報指標後,也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與承建商協商,將剩餘彩鋼板用於其父親張樹峰房屋的改造,將其父親的四間房也全部搭上了彩鋼板,在群眾中造成了惡劣影響。

在2015年底蠡縣民政局針對低保、五保戶等困難群體發放貧困物資。村黨支部書記張義堂擅自上報申請扶貧物資補助名單,共涉及10人。鮑墟鄉民政所根據上報名單,撥付了10人的扶貧物資。之後,張義堂提議,王香林、張連興等配合,將扶貧物資分拆發放給20人,該行為嚴重侵害了困難群眾的利益,造成了不良影響。

經中共蠡縣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張義堂、王香林、張連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上述8起案件,是近期查處的比較典型的幾類問題,有利用職權收受賄賂問題、有騙取貪污扶貧領域資金問題,有違反中央八項規定“四風”問題,有不履職盡責怠忽職守問題,有優親厚友侵害群眾利益問題,有科級幹部,有股所級幹部,有農村幹部,對這些違紀違法黨員幹部的嚴肅處理,體現了縣委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持之以恆糾正“四風”,持續推進作風紀律整治的堅定決心。全縣廣大黨員幹部要從以上案例汲取深刻教訓,引以為戒;各級黨組織要切實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紀檢監委將始終聚焦監督執紀問責,對頂風違紀的行為,一律嚴肅查處,點名道姓通報曝光,持續釋放越往後執紀越嚴的強烈信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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