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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果:積極推行律師參與化解涉法涉訴信訪案件制度

平安百色網平果訊(通訊員 盧奕冰)日前, 平果縣人民檢察院邀請律師作為獨立協力廠商, 在該院召開平果縣人民檢察院律師參與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訴信訪案件公開答覆會。

案件基本情況:2017年12月20日, 平果縣人民法院(2017)桂1023刑初120號《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書》判決被告人陳某某因犯過失致人死亡罪, 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現在廣西壯族自治區欽州監獄服刑。 被害人陳某的妻子李某某及小孩等五人不服平果縣人民法院的該判決, 認為該判決書定性不準確, 故向平果縣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 經該院審查後,

決定召開律師參與公開答覆李素群等人刑事申訴案, 並向申訴人送達了刑事申訴複查通知書。

答覆會邀請了廣西全通律師事務所律師黃宏城參加會議, 同時該院刑事檢察部部長李若民、訴訟監督部副部長潘豔梅以及申訴人也共同參加, 並由該院副檢察長農加科主持。 會上, 由複查該案承辦人潘豔梅宣讀刑事申訴複查通知書;隨後申訴人發表了對複查的意見。 黃巨集城律師在以協力廠商法律服務者身份就申訴人提出的問題結合該案件事實和客觀實際情況,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及辦案程式進行了詳細的釋法說理, 並對申訴人提出合理建議。 最後, 申訴人對律師參與本次公開答覆表示滿意, 答覆會收到了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律師參與化解涉法涉訴信訪案件切實發揮了律師在促進社會和諧與穩定, 踐行法治精神和法治思想中的作用。 對於信訪群眾, 有了律師參與, 申訴會更加合法、有效;對於檢察機關, 借助社會協力廠商力量, 可以推動化解一些重大、疑難、複雜涉法涉訴信訪案件。 對完善司法權運行機制、豐富國家治理體系、實現社會公平正義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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