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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江縣宰便司法所借“春風行動”成功化解20餘年山林糾紛

4月13日, 從江縣司法局宰便司法所接到宰便鎮宰送村支書電話, 說宰送村韋某與潘某有起山林糾紛多年沒有調解清楚, 現正是植樹季節, 雙方再次激發矛盾, 請求宰便司法所前去調解。

接到電話後宰便司法所所長立即動身前往宰送村。 到村裡後先向村幹和村裡寨老瞭解了該爭議地情況。 據瞭解, 爭議地面積大約70平方米, 該地以前由該村村民梁某榮耕種, 梁某榮系外來戶, 解放前到宰送村定居, 其只有一養女, 該養女便是潘某婆婆, 二十年多前梁某榮已去世, 是潘某給梁某榮養老送終。 據村裡老村幹和寨老所述,

梁某在世時便已和韋某鬧過糾紛, 雙方還在邊界上栽過界石, 但現在界石已找不到。 該起糾紛也曾調解過兩次, 但都沒有成功。

瞭解到相關情況後, 隨即組織雙方到現場進行調解, 雙方各執一詞, 爭吵不斷, 韋某堅稱該地是韋某借給梁某種的, 潘某稱該地不是韋某借的而是梁某的, 韋某一氣之下就回家了, 導致當天調解無果。

4月26日, 宰便司法所所長瞭解到雙方兒子均已回家, 如果該起糾紛得不到解決, 可能會引發更大的矛盾, 影響春耕種植和脫貧攻堅進程。 於是, 宰便司法所借脫貧攻堅“春風行動”之機, 本著群眾利益無小事的原則, 立即與該村駐村幹部一起再次前往宰送村進行調解, 並邀請老村幹一起前往現場調解。

在現場雙方老人還是不斷爭吵, 工作人員從情、理、法方面出發, 經過耐心細緻的做工作, 在有證人指出以前的界石大致方位後, 最終雙方在互諒互讓的原則下, 以原界石大致方位為界線, 重新栽界石劃分界線並拍照為證。

經過數次調解該起糾紛雙方終於達成了一致, 至此一起延續了二十餘年的糾紛終於得到解決, 為脫貧攻堅“春風行動”助力。 (作者:吳寶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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