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網泰安4月26日訊大眾網記者從泰安市交警支隊獲悉,
3月中旬以來,
泰安市公安局、泰安市衛生計生委在全市聯合開展了醫用救護車交通秩序專項整治工作。
工作中,
各級交警和衛生部門協同動作,
對全市醫用救護車排查摸底,
逐一進行核查比對,
並全部分類落實整頓治理措施,
對排查發現的非法噴塗醫用救護車標識(“120”專用標識或“醫療機構統一標誌”),
非法安裝警報器、標誌燈具以及存在非法改裝、套牌、報廢等嚴重違法狀態的車輛,
依法嚴肅處理,
消除違法狀態,
拆除收繳非法裝置。
此次行動共排查整治各類醫用救護車259輛,
督促整改問題26項,
已辦理或正在辦理報廢手續18輛,
實施行政處罰7起,
整治行動取得了明顯成效。
下一步,
各級交警部門將把醫用救護車交通秩序整治納入日常重點勤務,
切實保障執行緊急任務救護車的道路優先通行權,
對醫療急救單位和群眾提出的緊急救護求助,
第一時間接處警,
給予積極支持協助,
確保優先通行。
同時,
依法查處突出違法違規行為,
定期向車輛所屬單位和衛生行政主管部門進行抄報,
督促落實內部疊加處罰措施,
並形成常態化。
交警部門提示:各類醫用救護車要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
在非執行緊急救護任務時,
不得使用警報器、標誌燈具。
執行緊急任務的救護車,
要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規範運用道路優先通行權,
遇交通受阻時,
可以斷續使用專用慢速雙音轉換音調警報,
夜間在市區不得使用警報器;其他社會車輛和行人要主動讓行執行緊急任務的救護車,
不得超越同車道行駛的執行緊急任務的救護車,
共同維護“生命通道”的安全暢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