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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你月薪才四千,我擺攤貼補家用,你憑什麼嫌我丟人?

口述:柳葉梢(網名)

整理:玲瓏

我今年三十歲, 和老公結婚五年, 兒子三歲。

我出身農村, 從小就勤勞肯幹, 我媽經常說誰娶了我就是福氣。 我高中畢業後來到城裡打工認識了老公, 那時候我在一家公司做業務員, 工資不高, 人也辛苦。 老公在某事業單位上班, 在一次業務活動中認識了我之後就對我展開了瘋狂的追求。

我沒想到老公這個城裡人會愛上我這個鄉下妹子, 在他多次表白心跡之後接受了他的求愛成了他的女朋友。 但老公家人一直不認可我, 他爸媽都說他自己有個穩定工作, 應該也找個單位上班的女孩子,

以後家庭就沒什麼負擔, 生活得輕鬆一點。 但我們兩人卻愛得如膠似漆, 不管不顧。 最後他家也沒辦法, 只好同意了我們的婚事。

結婚的時候, 他們家給我們二十萬付了婚房首付, 我家雖是農村的, 但我爸媽很心疼我, 也沒要彩禮, 還給了我八萬塊錢嫁妝, 要老公好好待我。

婚後第二年我們的兒子就出生了。 我也辭去了工作, 在家帶孩子。 開始公婆每個月給我們一千塊錢貼補生活, 後來他們去外地給小姑子帶孩子去了, 也沒再提給我們錢的事兒。 我們的日子過得越來越艱難, 一個月四千塊的收入根本無法支撐我們過好一點的生活。 我都好幾年沒買衣服了, 便給兒子的吃穿用度可不能省啊。

這幾年,

我一直用爸媽給我那八萬塊錢嫁妝貼補生活。 但眼瞅著錢越用越少, 老公的工資卻沒見漲, 他也沒什麼途徑去掙外快。 我開始尋思著找個事兒幹, 掙點錢貼補家用。 可我能做什麼呢?做生意沒本錢, 出去上班的話, 又得照看兒子。 想來想去, 我決定晚上去本地新開的步行街擺地攤。 反正晚上老公可以回家看著孩子, 我也可以掙點兒錢。

可我把這想法告訴老公後, 他是一百個不同意, 說這麼個小縣城, 那麼多親戚朋友, 擺地攤遇見了熟人太丟臉, 別人會笑話他。 我憑自己的勞動掙錢有什麼可笑的!我不管, 非要去。

前幾天, 我去批發市場批了幾百塊錢的髮夾、手機殼等小商品, 正兒巴經地開始擺地攤了。 下午, 我把兒子從幼稚園接回來,

做好飯菜, 老公回來後, 我就拉著一個大包去了批發市場。 第一天, 雖然只賣出一百來塊錢的東西, 掙了二十多塊, 可我高興得不得了, 這慢慢地把生意做好了, 晚上掙個百來塊不成問題。

等我收完攤回來已經十一點多鐘了, 老公一臉的不高興, 說我不務正業, 放著好好的日子不過去找罪受。 我懶得理他, 我只是想多掙點錢, 讓家裡的日子過得好一點, 這有什麼錯?可老公就是不理解啊, 我跟他談了, 他還是覺得丟面子。 我說你不想辦法賺錢我不怪你, 可你別攔著我去賺錢啊。

唉, 老公就是這麼個死要面子的人, 我該怎麼辦?

玲瓏觀點:靠自己的雙手掙錢沒什麼丟人的, 支持女主!象她老公那種既沒錢又愛面子的男人其實很多, 需要多多溝通, 改變他們死要面子這個自脾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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