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廣西發生了這樣一件悲劇:
一名小男孩從父親的車上溜下,
父親沒有發現, 繼續駕車趕路。
夜幕中, 孩子在公路上被撞身亡,
父親因故一度路過事故現場,
卻不知死者正是自己的兒子
……
讓人氣憤的是,
肇事司機酒後駕車撞人不當回事,
繼續前行喝酒K歌……
1、夜幕中, 6歲男童被撞身亡4月7日晚上, 來賓市象州交警大隊羅秀中隊的民警李馮濤和輔警韋振宇、唐鑫等人正在龍屯村路口, 處理一起交通事故。
在事故處理過程中, 一位過路村民向民警反映了一個情況:“剛剛我經過307省道古車村路段時, 看到一小孩躺在公路中間, 不知道是怎麼回事, 希望交警同志能去看一下。 ”
李馮濤趕到村民說的地點, 發現一位男童躺在馬路中間, 已經沒有了氣息。
李馮濤立即向大隊值班領導進行彙報, 大隊教導員陳慶田、副大隊長潘志謀接報後立即率領民警潘海峰、趙國榮等趕到現場, 與羅秀中隊的警員一起對事故現場進行勘查、取證。
2、現場線索少之又少, 被撞男童又是誰?經過現場勘察, 留給民警的線索很少, 只收集到肇事車輛掉落下來的5塊灰色和13塊黑色共18塊大小不一的碎片、幾灘血跡及無辜男孩的屍體, 此外, 再無其它有價值的線索。 同時, 由於事發路段晚間漆黑一片, 無路燈、無監控, 給破案帶來了極大的難度。
民警們兵分兩路, 一組走訪周邊居民, 查找肇事者和肇事車輛;另一組全力以赴尋找男孩的親人。
3、終於找到孩子父親民警通過天網, 對事發時段經過的幾十輛車的車主和駕駛人逐一進行電話詢問。 終於, 在尋找孩子親人這一事情上有了眉目。
陳某, 廣西桂平市人, 現年35歲, 廣東東莞市某公司工程師。
7日19時, 陳某駕車搭載6歲多的兒子小陳陳從桂平回東莞, 想把小陳陳帶到東莞去讀書。
20時40分許,
20時42分許, 陳某上車, 此時, 他並沒有留意到小陳陳已不在車上。 他也不會想到, 在他駕車離開此地幾分鐘後兒子就與他天人兩隔了。
陳某繼續前行, 而當他到桐木鎮時發現路況不是很好走, 於是就從桐木鎮返回寺村鎮重新上柳梧高速公路, 重新導航至東莞。
當其駕車返回到事發地點時, 發現民警在處理交通事故。 可他根本想不到當時交警在處理的是他兒子的交通事故。
陳某很快地駛過了事故地點, 再重新從寺村鎮上高速公路後, 他仍舊沒有發現小陳陳早已不在車上, 只顧著一路疾馳回東莞。
至8日淩晨零點50分許, 陳某突然接到了象州交警大隊民警的電話。此時,他已經到了廣西和廣東交界處的桂東收費站,此處距離事故地點有360多公里。 而此刻的陳某,依然還是沒有意識到兒子已不在車上了。
隨後,行駛到桂東服務區,陳某才想起叫小陳陳下車休息吃點東西。但他往車內一看,才發現兒子小陳陳早已不在車上!陳某此時意識到自己的兒子可能出事了,他立刻回拔了象州交警的電話,才得知自己的兒子早已在廣西象州縣大樂鎮境內出事故被撞身亡。
4、鎖定肇事車輛和嫌疑人4月8日,象州交警向社會發出事故協查通告,並不遺餘力地圍繞著這18塊碎片展開破案工作,經過大量的走訪,並對經過這一時段和路段的幾十輛車子進行排查和碎片比對,取得了很大的進展,終於在4月13日鎖定了肇事車輛和嫌疑人計某。
當日,象州交警電話通知計某並傳喚其到大隊進行處理,計某對7日當晚駕車碰撞小陳陳一事供認不諱。13日當晚,計某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
事件回顧4月7日15時,象州縣大樂鎮人計某,做完家族清明與族人吃飯喝酒至18時許後,回家休息了一會。20時35分許,計某駕駛麵包車從龍女村出發,搭載李某等朋友向桐木鎮方向行駛。
當計某行駛至307省道邊古車村的上坡路段時,這裡沒有路燈、視線不佳,但計某卻也不在意,並未仔細觀察路況,還在一邊接打著電話。然而,此時,公路中間正坐著一名6歲的小男孩,而計某卻把這個一動不動坐著的小男孩當成了“布娃娃”!
20時46分,事故發生,計某駕車撞上了小男孩。
計某意識到自己撞到東西,但他並沒有往撞到人的方向考慮。事故發生後,計某並沒有下車查看情況,而是繼續向桐木鎮行駛,到桐木街某KTV大門前才停車,此時,已是晚上21時許。
坐在副駕駛室的李某下車後走到車前查看車輛狀況,發現麵包車的前保險杠左角已經掉落了一塊。李某認為,當時路中間坐著的應該是一個人,不是“布娃娃”。李某便提醒計某,是不是在古車村坡路段撞到的是人!
然而,計某卻不當回事,認為不可能,如果是撞到人,不會才撞壞一點護欄。隨後,計某便一直與李某等5人唱歌、喝酒至第二天的淩晨1時許才結束。
次日,計某的妻子告訴計某:7日晚上,在307省道大樂鎮古車村路段一小孩被車撞後死亡。計某這才意識到自己攤上了大事,但計某卻心存僥倖,認為事發之時,現場無目擊者且光線較暗,員警是不會查到自己的。
目前,此案還在進一步處理當中。
肇事司機撞了人卻不當回事,
孩子父親的粗心大意,
看著實在太讓人痛心了......
陳某突然接到了象州交警大隊民警的電話。此時,他已經到了廣西和廣東交界處的桂東收費站,此處距離事故地點有360多公里。 而此刻的陳某,依然還是沒有意識到兒子已不在車上了。隨後,行駛到桂東服務區,陳某才想起叫小陳陳下車休息吃點東西。但他往車內一看,才發現兒子小陳陳早已不在車上!陳某此時意識到自己的兒子可能出事了,他立刻回拔了象州交警的電話,才得知自己的兒子早已在廣西象州縣大樂鎮境內出事故被撞身亡。
4、鎖定肇事車輛和嫌疑人4月8日,象州交警向社會發出事故協查通告,並不遺餘力地圍繞著這18塊碎片展開破案工作,經過大量的走訪,並對經過這一時段和路段的幾十輛車子進行排查和碎片比對,取得了很大的進展,終於在4月13日鎖定了肇事車輛和嫌疑人計某。
當日,象州交警電話通知計某並傳喚其到大隊進行處理,計某對7日當晚駕車碰撞小陳陳一事供認不諱。13日當晚,計某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
事件回顧4月7日15時,象州縣大樂鎮人計某,做完家族清明與族人吃飯喝酒至18時許後,回家休息了一會。20時35分許,計某駕駛麵包車從龍女村出發,搭載李某等朋友向桐木鎮方向行駛。
當計某行駛至307省道邊古車村的上坡路段時,這裡沒有路燈、視線不佳,但計某卻也不在意,並未仔細觀察路況,還在一邊接打著電話。然而,此時,公路中間正坐著一名6歲的小男孩,而計某卻把這個一動不動坐著的小男孩當成了“布娃娃”!
20時46分,事故發生,計某駕車撞上了小男孩。
計某意識到自己撞到東西,但他並沒有往撞到人的方向考慮。事故發生後,計某並沒有下車查看情況,而是繼續向桐木鎮行駛,到桐木街某KTV大門前才停車,此時,已是晚上21時許。
坐在副駕駛室的李某下車後走到車前查看車輛狀況,發現麵包車的前保險杠左角已經掉落了一塊。李某認為,當時路中間坐著的應該是一個人,不是“布娃娃”。李某便提醒計某,是不是在古車村坡路段撞到的是人!
然而,計某卻不當回事,認為不可能,如果是撞到人,不會才撞壞一點護欄。隨後,計某便一直與李某等5人唱歌、喝酒至第二天的淩晨1時許才結束。
次日,計某的妻子告訴計某:7日晚上,在307省道大樂鎮古車村路段一小孩被車撞後死亡。計某這才意識到自己攤上了大事,但計某卻心存僥倖,認為事發之時,現場無目擊者且光線較暗,員警是不會查到自己的。
目前,此案還在進一步處理當中。
肇事司機撞了人卻不當回事,
孩子父親的粗心大意,
看著實在太讓人痛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