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自行車在公交網站、校園、商業區或者公共服務區都隨處可見, 使用時只要微信或者支付寶掃一下。 不過, 就是這些本該為大家提供方便的公共自行車, 卻變成了一些人的私車。 當然, 這要付出代價。
4月15日晚上, 溧陽城南派出所接到永安行公共自行車工作人員的報警電話, 說有15輛自行車統一集中的停放在東華園南門一個工地的住處附近。
溧陽的公共自行車有統一的樁位, 歸還也必須是放在樁位上後。 但是這15輛車停放的位置, 根本就沒有樁位的設置。 這麼多輛車同時出現在一個地方, 實在有些異常,
“開鎖的裝置已經被鐵絲給纏住, 不讓它正常的關鎖, 以及有些自行車已經被鏈條給鎖上了, 這都不是我們正常的用車行為。 ”城南派出所民警呂海波告訴記者。
可是是什麼人這樣破壞車鎖, 甚至直接用鏈條鎖把車占為己有呢?
民警呂海波告訴記者:“許多在我們萬達工地附近的民工, 他們看到這個沒有鎖上的車, 他們就把這些車用於上下班, 往返工地和住處之間。 ”
犯罪嫌疑人王某交待說:“幹活幹累了, 看見沒上鎖, 就在工地下邊就騎走了。 我就給上了鎖了, 怕丟了。 ”
王某說, 自己就是圖方便, 再說, 原本就是公共自行車, 哪裡會想到因為把車鎖了, 民警就會找他。
王某表示:“主要是我也不知道掃那個二維碼, 你也知道這個車子要停在樁上面, 那你為什麼沒有這麼做。 我停那, 車不是晚上要被拉走嗎, 人家說這車只能你騎, 騎完放樁上去。 沒想到會惹這麼大的禍, 我知道錯了, 不會再有下回了。 ”
民警呂海波表示:“某種意義上, 如果他不是通過APP掃碼的, 那這種行為在我們法律認定上已經構成了盜竊的違法行為, 以及有一些是通過APP掃碼來借還車, 但是他沒有按照規定, 將自行車停在規定的停放樁位上, 違反了我們治安管理處罰法, 裡面尋釁滋事的一條, 就是說佔用公私財物, 拒不歸還, 他們連續15天使用這些自行車, 相當於也是占為己有。 ”
據瞭解, 因為溧陽的公共自行車剛開始投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