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鄉法院網訊 法官,
您好!本週四我們單位有一個同事是案件的被告,
我們都很關心這個案件的進展和審理結果,
都想來聽聽案件如何審理,
請問,
我們能夠來旁聽嗎?旁聽的規則有哪些?旁聽人員需要注意哪些事項?
蘆溪鎮 黃某
你好,
一般審理的案件分成兩種,
一種是公開審理的案件,
普通公民都可以旁聽。
一種是不公開審理的案件,
比如涉及到個人隱私的、商業機密、國家機密的案件,
一般人員都不能參加旁聽。
法庭規定規定公開審理的案件,
公民持身份證和本院發出的旁聽證可以旁聽。
旁聽人員應當接受安全檢查。
旁聽人員不得攜帶錄音、錄影、攝影器材(包括手機)進入審判庭。
下列人員不得旁聽:(一)未成年人(經法院批准的除外);(二)精神病人和醉酒的人;(三)其他不宜旁聽的人。
旁聽人員必須遵守以下紀律:(一)庭審期間必須保持肅靜,
不准鼓掌、喧嘩、吵鬧,
不得有其他妨礙審判活動的行為;(二)未經審判長許可不得隨意走動和進入審判區;(三)不得發言、提問;(四)不准錄音、錄影、攝影。
依法公開審理案件,
經人民法院許可,
新聞記者可以記錄、錄音、攝影、轉播庭審實況。
對違反法庭規則的人,
審判長或者獨任審判員將給予口頭警告、訓誡,
可以沒收錄音、錄影和攝影器材,
責令退出法庭,
或者經院長批准予以罰款、拘留。
對哄鬧、衝擊法庭,
侮辱、誹謗、威脅、毆打審判人員,
嚴重擾亂法庭秩序的人,
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情節較輕的,
予以罰款、拘留。
對違反法庭規則的人採取強制措施,
由司法員警執行。
蘆溪縣人民法院大審判庭前懸掛有詳細的庭審須知,
請你仔細閱讀後再參加旁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