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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了 以下9種違規行為將被限乘飛機一年

冒用他人身份證乘機、堵塞強佔安檢通道、隨身攜帶或托運違禁品……下月起,在飛機上實施這些行為的旅客將被列入“失信黑名單”,並限制乘坐飛機一年。 昨日,記者從民航局獲悉,由發改委、民航局、最高法等部門聯合發佈的《關於在一定期限內適當限制特定嚴重失信人乘坐民用航空器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將於5月1日起正式施行,對在機場或航空器內實施9種行為的旅客採取限制乘坐民用航空器的措施。

根據《意見》,這9種行為包括編造、故意傳播涉及民航空防安全虛假恐怖資訊的;使用偽造、變造或冒用他人乘機身份證件、乘機憑證的;堵塞、強佔、衝擊值機櫃檯、安檢通道、登機口(通道)的;隨身攜帶或托運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危險品、違禁品和管制物品的;在隨身攜帶或托運行李中故意藏匿國家規定以外屬於民航禁止、限制運輸物品的;強行登占、攔截航空器,強行闖入或衝擊航空器駕駛艙、跑道和機坪的;妨礙或煽動他人妨礙機組、安檢、值機等民航工作人員履行職責,實施或威脅實施人身攻擊的;強佔座位、行李架,打架鬥毆、尋釁滋事,故意損壞、盜竊、擅自開啟航空器或航空設施設備等擾亂客艙秩序的;在航空器內使用明火、吸煙、違規使用電子設備,不聽勸阻的;在航空器內盜竊他人物品的。

值得關注的是,限制期限明確限定為一年,即自被列入限制名單之日起,有效期一年,一年期滿自動移除。 若被納入限制乘機名單的人員認為納入錯誤的,在名單執行後還可以向有關機關、單位提起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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