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聞網成都4月27日訊“你們是故意對我設立圈套……”4月23日, 當在成巴高速金堂收費站被民警攔下進行檢查後, 50歲的譚某某竟這樣看待民警的執法, 並拒不配合民警執法, 辱駡、抓扯、毆打民警。 今駕駛的這輛“川AT352X”小車未隨車攜帶行駛證、駕駛人譚某某駕駛證逾期未審驗、“川AT352X”號車逾期未檢驗、未按規定放置保險標誌等多項違法行為。 發現上述情況後, 民警依法口頭告知譚某某將該車移至不妨礙交通的位置, 並準備對車輛和駕駛員作進一步核查。
從譚某某將車輛停靠在路邊開始, 情緒就變得十分激動,
經查, 譚某某涉嫌以搶奪駕駛證、推搡民警等暴力方式阻礙民警執法, 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第二項第二款之規定, 金堂縣公安局依法對譚某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高速交警提醒, 公民有義務、有責任配合人民警察開展執勤執法工作, 任何以暴力方式抗拒檢查、言語辱駡甚至毆打威脅民警的行為, 都將受到法律的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