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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局:歷史欠帳較多 增加了近幾年儲氣設施建設壓力

國家能源局石油天然氣司司長劉德順(中國網 宗超 攝)

中國網財經4月27日訊 國家發展改革委於今日上午10時召開專題新聞發佈會,

國家能源局相關司局負責同志出席, 介紹“天然氣產供儲銷體系建設”有關工作情況並回答記者提問。

以下為文字實錄:

記者:2014年國家發展改革委頒佈8號令, 對供氣企業10%, 地方政府3天等儲氣措施提出了明確要求, 但總體上儲氣設施的建設仍然滯後, 您認為主要的原因是什麼?還有本次出臺的儲氣調峰意見又採取了哪些針對性的措施?

國家能源局石油天然氣司司長劉德順:謝謝這位元記者朋友。 其實回答第一個問題的時候, 也說到了剛才說的問題。 在2014年的時候, 我們就出臺了相關的管理辦法。 為什麼現在儲氣能力建設仍然滯後, 原因主要有幾個方面:

第一, 相關方面重視程度還是不夠。 管理辦法2014年發佈, 我們當時規定的一些目標的考核節點是2020年,

中間有7-8年的時間, 應該說還是有較長時間的政策過渡和設施建設期。 但是, 相關方面對儲氣能力建設重視不夠, 特別是2014、2015年中國天然氣消費量增速階段性放緩。 由於多種原因, 大家對儲氣設施遲遲沒有跟上, 因此歷史上的欠帳比較多, 客觀上就增加了近幾年儲氣設施建設的壓力。 但是去冬今春, 因為天然氣需求出現反轉性的增長, 增長得較快, 全國較大範圍的天然氣供應出現了緊張的局面, 這也給我們敲響了警鐘。 出現天然氣緊張以後, 無論是地方政府, 還是供氣企業, 還是城燃企業, 也都認識到了儲氣建設的重要性。 所以, 我們很欣慰地看到, 在我們意見的制定過程中, 無論是供氣企業、地方政府還是城燃企業,
都對儲氣能力建設有了足夠重視, 我們在徵求意見當中他們也非常支持, 大量工作正在著手開展。

第三, 懲戒機制欠缺。 為此, 在《意見》中強化了懲戒機制, 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將會同相關部門, 對儲氣調峰能力建設的情況進行跟蹤檢查, 視情對工作推進不力的部門、企業和相關責任人約談曝光, 各地在授予或者變更特許經營權時, 應將履行儲氣責任、民生用氣保障等作為重要的考核條件, 對不履責行為加強整改, 直至吊銷許可, 收回特許經營權。 供氣企業儲氣能力不達標、且規劃專案不落地、不開工, 進度嚴重滯後的視情研究核減該企業天然氣終端銷售比例, 核減的氣量需在井口和接收站轉賣給無關聯的協力廠商企業,

不得一體化進入中下游或者終端銷售。 同時, 我們還將加強對各地和有關企業建設儲氣設施、保障民生用氣履行合同等情況信用監管。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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