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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陵警方依法查處一名侮辱犧牲民警的線民

經查, 劉某某發佈辱警資訊系出於逞能心理, 2014年, 其曾因尋釁滋事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 目前, 劉某某因涉嫌尋釁滋事已被蘭陵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小南提醒】網路不是法外之地, 每位線民均需對自己言行負責, 公安民警長期戰鬥在打擊犯罪、保護群眾安全的第一線, 為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恪盡職守, 忠誠奉獻。 他們不需要別人歌頌, 也不渴望別人報答, 但他們不容被侮辱、抹黑與詆毀,

對網上公然侮辱民警的行為, 公安機關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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