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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鄉:17名小學生被社會青年強收保護費,不給錢就會被打

“他說我不給他錢, 就讓人揍我, 還不讓告訴家長和老師。 ”幾天前, 輝縣市高莊鄉某小學一名五年級學生, 將埋在心底幾個月的秘密告訴了母親。

隨之帶來的, 是一系列連鎖反應。 多名家長核實發現, 該校的一個班級內, 竟有17名學生被迫交了“保護費”。 都是由一名高年級學生負責向低年級學生收取, 然後交給了兩名社會青年。

4月26日晚, 輝縣警方傳來消息, 兩名社會青年中的丁某因涉嫌尋釁滋事被刑事拘留, 王某欣因不到刑事責任年齡被治安處罰, 因在哺乳期, 暫緩執行。

學生被要求交納“保護費”不給錢就被打

最先將被收“保護費”這件事告訴家長的, 是一名叫作軒軒(化名)的五年級學生。 4月18日下午, 軒軒小心翼翼地告訴媽媽, 有人在學校向他要錢, 如果不給就會挨揍!聽到這些, 軒軒媽媽吃驚不小。

到底是不是確有其事?第二天, 軒軒媽媽找到了另外幾名家長核實情況。

19日晚, 多名家長都從自己孩子口中得到證實, 學校內確實有人在收“保護費”, 意識到問題嚴重性的家長們, 決定找到學校討要說法。

20日上午, 多名學生家長來到學校交涉此事。 在五年級(2)班教室內, 17名學生在一個作業本上寫下了自己的名字和被收走的錢數, 最多的67元, 最少的是一名女生只有5毛錢。

學生們告訴在場的家長和老師, 收錢的是該校六年級(2)班的王某坤。 在六年級(2)班班主任的協助下, 王某坤承認自己向低年級同學收錢, 不過這些錢都給了丁某和王某欣兩名成年人。 王某坤在一頁紙上寫道:有一次放學, 王某欣告訴我們說必須要交錢, 如果不交錢, 她就叫人打我們。 每星期讓我們交100~200元, 還說要是告訴家長的話,

就打我們。

4月23日上午, 該小學中午放學後, 在學生家長的指認下, 記者見到了王某坤及其爺爺。 其爺爺表示, 自己的孫子也是受害者, 由於丁某二人定下了收錢任務, 王某坤完不成就會挨打, 因此, 自己的孫子每次都要往裡貼錢。

警方已抓獲兩名嫌犯其中一人被刑事拘留

事發後有學生家長報警, 輝縣市公安局高莊鄉派出所曾前去學校瞭解情況。

20日晚, 涉事班級的班主任在家長群內發佈消息稱:經過學校領導和派出所的處理, 老師要求被勒索孩子的家長到校領回孩子上交的“保護費”。

4月26日, 輝縣市教育局相關人士證實, 據學校初步瞭解, 今年春節後, 學校6年級學生王某坤, 受到社會青年丁某及其女朋友王某欣的威脅,

二人威脅王某坤在學校收取“保護費”, 此後, 十多名學生被迫湊了400元錢, 王某坤先後兩次將其交給丁某及其女友。 丁某自稱是償還個人貸款, 如果學生不給錢, 就會在放學路上“揍人”。

輝縣市教育局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 事發後, 當地教育部門高度重視, 學校隨後報警, 並對受到欺淩的孩子展開了心理輔導。 今後, 當地教育部門將舉一反三, 加強管理, 嚴防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就此事, 記者聯繫了輝縣市公安局, 相關人士稱, 警方正在調查。 4月26日晚, 輝縣警方傳來消息, 兩名社會青年中的丁某因涉嫌尋釁滋事被刑事拘留, 王某欣因不到刑事責任年齡被治安處罰, 因在哺乳期, 暫緩執行。

提醒|學生遇到敲詐勒索要積極想辦法解決

校園敲詐勒索案有一個明顯的特點就是“欺軟怕硬”, 施暴者大多數是看中某個同學個性比較懦弱, 是非觀念模糊, 反復對其進行敲詐勒索, 並威脅不要告訴老師和家長。 所以同學們不要膽小怕事, 遇到問題後要積極地想辦法、尋找解決的對策, 而不是息事寧人。

學生需要注意的是, 若遇到索要保護費的情況, 一定要及時向老師或校方反映, 告知家長, 必要時直接報警。 並且, 在放學路上, 儘量結伴和避開較為複雜的路面。 若遇到搶劫等危險違法行為, 不要與違法分子搏鬥或正面衝突, 條件允許時要及時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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