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時政>正文

「雲檢播報」“4·26”智慧財產權日,雲南檢察機關保護智慧財產權在行動

4月26日是

第18個世界智慧財產權日。

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犯罪,

雲南檢察機關義不容辭!

4月25日,

最高人民檢察院發佈的

“2017年檢察機關保護智慧財產權十大典型案例”中

《雲南師宗趙廣生等6人假冒注冊商標案》

被評為十大典型案例。

這些案例是檢察機關充分發揮職能,

依法辦理侵犯智慧財產權案件的代表,

體現出檢察機關在保護智慧財產權工作中的主動作為、不懈努力。

為營造鼓勵知識創新

和保護智慧財產權的法律環境,

雲南檢察機關都有啥行動

跟著雲小檢往下看↓↓↓

世界

智慧財產權日

雲南師宗趙廣生等6人假冒注冊商標案

案件事實

2015年, 被告人趙廣生、劉天全合夥在雲南省師宗縣漾月街道落龍村廣生生物有機肥料公司生產劣質矽鈣肥並銷售,

由於銷路不好, 被告人劉天全、趙友明、劉啟光、平順濤等人與趙廣生商量, 以每噸180元的價格向趙廣生等人購進其生產的劣質矽鈣肥, 並假冒雲南昆陽磷肥廠有限公司生產的“昆磷牌”鈣鎂磷肥、“烏龍牌”鈣鎂磷肥, 玉溪銀河磷化有限公司生產的“玉溪”牌鈣鎂磷肥, 貴州勝境化建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勝境牌”鈣鎂磷肥等商標進行銷售。 被告人趙華先明知被告人趙廣生未經注冊商標人許可, 使用偽劣產品假冒注冊商標, 還説明實施上述行為。 經查, 被告人劉天全、趙廣生、趙友明、平順濤、劉啟光使用偽劣產品假冒注冊商標商品, 非法經營數額分別為8.8萬餘元、11萬餘元、7.7萬餘元、6.2萬餘元、6萬餘元。

訴訟過程

師宗縣檢察院偵查監督科通過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資訊共用平臺, 發現師宗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移送的趙廣生等人假冒注冊商標案, 師宗縣公安局沒有在《公安部關於改革完善受案立案制度的意見》規定時間內作出是否立案的決定。

遂於2016年3月17日向師宗縣公安局發出《要求說明不立案理由通知書》。 同日, 師宗縣公安局對該案立案偵查。 4月22日, 師宗縣檢察院以涉嫌假冒注冊商標罪批准逮捕劉天全、趙廣生、趙友明、劉啟光4人。 該案於2016年6月22日由師宗縣公安局移送審查起訴, 同年12月27日師宗縣檢察院提起公訴, 2017年6月9日師宗縣法院以假冒注冊商標罪分別判處劉天全、趙廣生、趙友明、平順濤、劉啟光、趙華先有期徒刑三年零六個月至一年不等, 並處罰金11萬元至2萬元不等。 6名被告人未上訴, 判決已生效。

有了經典案例

怎麼能少了普法?

畢竟

案例和普法最配嘛!

下面

讓我們一起學習

關於智慧財產權的那些事兒

世界智慧財產權日

智慧財產權

也稱其為“知識所屬權”,指“權利人對其智力勞動所創作的成果享有的財產權利”。今天,智慧財產權已經和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

侵犯智慧財產權罪

是指違反智慧財產權保護法規,未經智慧財產權所有人許可,非法利用其智慧財產權,侵犯國家對智慧財產權的管理秩序和智慧財產權所有人的合法權益,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情節嚴重的行為。

侵犯智慧財產權罪包括:假冒注冊商標罪、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非法製造或者銷售非法製造注冊商標標識罪;侵犯著作權罪、銷售侵權複製品罪;假冒專利罪;侵犯商業秘密罪。智慧財產權是人類創造性勞動的智力成果,包括專利權 、商標權、著作權等。

檢察官有話說

黃斌楠 師宗縣檢察院

侵犯智慧財產權犯罪與人民群眾生活息息相關。檢察機關依法履行法律監督職責,從嚴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犯罪,不僅僅是保護智慧財產權,更重要的在於為建立社會誠信體系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務、為保護人民的健康幸福生活提供全方位法律屏障。

雲南省檢察院新媒體出品

本期編輯丨余青

策劃 | 王衛雲 李曉花

監製 | 肖鳳珍

圖片 | 部分來源於網路

來源 | 綜合檢察日報、南京日報等

聯繫(投稿)郵箱 | 2202399734@qq.com

智慧財產權

也稱其為“知識所屬權”,指“權利人對其智力勞動所創作的成果享有的財產權利”。今天,智慧財產權已經和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

侵犯智慧財產權罪

是指違反智慧財產權保護法規,未經智慧財產權所有人許可,非法利用其智慧財產權,侵犯國家對智慧財產權的管理秩序和智慧財產權所有人的合法權益,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情節嚴重的行為。

侵犯智慧財產權罪包括:假冒注冊商標罪、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非法製造或者銷售非法製造注冊商標標識罪;侵犯著作權罪、銷售侵權複製品罪;假冒專利罪;侵犯商業秘密罪。智慧財產權是人類創造性勞動的智力成果,包括專利權 、商標權、著作權等。

檢察官有話說

黃斌楠 師宗縣檢察院

侵犯智慧財產權犯罪與人民群眾生活息息相關。檢察機關依法履行法律監督職責,從嚴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犯罪,不僅僅是保護智慧財產權,更重要的在於為建立社會誠信體系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務、為保護人民的健康幸福生活提供全方位法律屏障。

雲南省檢察院新媒體出品

本期編輯丨余青

策劃 | 王衛雲 李曉花

監製 | 肖鳳珍

圖片 | 部分來源於網路

來源 | 綜合檢察日報、南京日報等

聯繫(投稿)郵箱 | 2202399734@qq.com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