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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擾審判秩序 司法拘留15天罰款一萬元

映象網南陽訊近年來, 隨著普法工作的深度和廣度開展, 哄鬧人民法庭、干擾審判秩序的事情基本銷聲匿跡。 但4月26日, 內鄉法院卻出現一例此類事件。 案外人曹某(女)因不聽法官勸阻, 干擾審判秩序, 被內鄉法院司法拘留15天, 罰款一萬元。

4月10日, 該縣岞嶇鎮體弱多病的71歲吳老太因贍養糾紛將三個兒子告上法庭, 請求法庭判令三個兒子承擔贍養義務, 每人每年支付贍養費2000元, 如果其今後產生醫療費用, 由三個兒子均擔。

因考慮到此案件是贍養案, 4月26日下午, 法官和雙方當事人再次坐到一起, 想通過調解方式結案。

經過法官耐心教育後, 三個兒子均認識到自己的錯誤, 都表示願意承擔贍養費, 但吳老太三兒子家庭確實困難, 在法官耐心溝通下四方達成調解協定:大兒子和二兒子每年拿出2000元贍養費, 三兒子每年拿出1000元贍養費, 吳老太今後因病治療費用, 待產生後另行解決。 在徵求雙方同意後, 法官組織雙方簽訂調解協定。

但就在雙方簽訂調解協定時, 意外情況出現了。 三兒子媳婦曹某在得知丈夫也要每年支付贍養費後, 不讓其丈夫簽字, 還口吐惡言。 法官依法向其講述擾亂法庭秩序帶來的後果, 曹某不但不聽反而變本加厲, 甚至躺在地上繼續哄鬧。

鑒於曹某行為已嚴重擾亂法庭秩序, 法官決定對其拘留15天,

罰款一萬元。 罰款決定書送達時, 一併告知曹某可申請覆議一次, 但覆議期間不停止罰款執行。 曹某下場當使那些法律意識淡薄者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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