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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癌藥品降了價 供應保障要跟上

繼5月1日正式實施進口藥品零關稅後, 我國將啟動抗癌藥品國家集中採購和醫保准入談判, 癌症患者藥費負擔將更趨合理。

在國務院新聞辦公室4月28日舉行的降低抗癌藥品費用新聞發佈會上,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副主任曾益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醫療保險司司長陳金甫、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藥政司司長于競進介紹了我國降低抗癌藥品費用有關情況。

17種抗癌藥品經談判降價節約資金41.7億元

當前, 隨著我國人口老齡化和工業化、城鎮化進程不斷加快, 癌症已成為威脅生命健康的“頭號殺手”, 發病率和死亡率呈現“雙升”態勢, 防控形勢十分嚴峻。 大部分抗癌藥價格昂貴, 癌症患者用藥可選擇性不高、費用負擔偏重。

於競進介紹, 經初步統計, 我國已上市抗癌藥品138種, 2017年總費用約1300億元。 抗癌藥品費用高的原因主要包括研發投入大、保障能力有限、帶瘤生存期不斷延長等。

隨著癌症防治技術進步和新藥上市速度加快, 2014年確診的、生存期超過5年的腫瘤患者比例超過40%, 客觀上進一步推高了抗癌藥品費用。

4月23日,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發佈《關於降低藥品進口關稅的公告》, 自2018年5月1日起, 以暫定稅率方式將包括抗癌藥在內的所有普通藥品、具有抗癌作用的生物鹼類藥品及有實際進口的中成藥進口關稅降為零。 4月27日, 財政部等四部門發佈降低抗癌藥生產進口環節增值稅稅後的具體措施, 其中包括了103種已經上市的抗癌藥, 進一步鼓勵抗癌製藥產業發展, 降低患者用藥成本。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部署,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海關總署、藥監局協同配合,

圍繞減輕癌症患者藥費負擔, 按照“既盡力而為, 又量力而行”原則, 研究確定了具體措施。

於競進說, 按照國務院的要求, 2016年以來, 原國家衛生計生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分別組織開展了國家藥品價格談判和國家醫保藥品目錄准入談判, 39個談判品種平均降價50%以上。 其中包括17個抗癌藥品, 如治療乳腺癌的曲妥珠單抗(赫賽汀)從1個療程2.45萬元降至7600元;治療多發性骨髓瘤的硼替佐米(萬珂)從1.36萬元/支降至6116元/支。

“這些藥品已經全部納入國家醫保藥品目錄, 各地均已在省級藥品集中採購平臺上公開掛網採購。 ”於競進說, 經初步統計, 截至今年4月18日, 兩批談判的17種抗癌藥品因降價節約資金41.7億元, 加上納入醫保目錄後報銷的部分,

共為患者減輕藥費負擔62.4億元。

啟動抗癌藥品國家集中採購和醫保准入談判

日前, 國務院常務會議明確了包括降關稅、加快創新藥進口上市、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強化品質監管、綜合措施讓群眾切實感受到急需抗癌藥品價格有明顯降低等要求, 從多環節、多管道降低抗癌藥品費用。

曾益新介紹,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會同有關部門按照“政府主導、政策聯動、規範持續”的原則, 在降低稅率的基礎上, 綜合運用集中採購、醫保支付、合理用藥、研發創新等聯動措施, 完善抗癌藥品供應保障政策, 制訂了一系列工作措施;堅持以人民健康為中心, 既有近期措施, 也有長期考慮, 陸續推動落地, 形成協同作用,

有利於堅持以藥品臨床為中心的價值導向、深化醫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有利於激發市場活力、完善抗癌藥品供應保障, 有利於減輕癌症患者藥費負擔、放大政策惠民效果。

隨著抗癌藥生產、進口環節增值稅稅負大幅度降低, 政府集中採購、將進口創新藥特別是抗癌藥及時納入醫保報銷目錄、加快創新藥進口上市等多項綜合措施的陸續出臺, 將進一步降低國內患者, 特別是癌症患者的負擔, 用藥有更多選擇。

“對已納入醫保的抗癌藥實施政府集中談價和採購。 3家以上企業生產的, 擬開展專項集中招標;生產企業不滿3家的, 通過談判、撮合等方式, 鼓勵形成全國統一採購價格。 ”曾益新說, 對未納入醫保的抗癌藥實行醫保准入談判。 擬由醫保部門組織專家評審並開展准入談判,將符合條件藥品納入醫保藥品目錄範圍,醫療機構按照談判價格網上採購。

建立控制抗癌藥費負擔的長效機制

其實,進口抗癌藥降到“零關稅”還不夠,需要綜合施策,從多環節、多管道層層壓減進口抗癌藥品價格,同時還要進一步提高癌症的診療能力和規範化水準。只有這樣,患者及家屬對急需的進口抗癌藥價格降低才有切實感受。

陳金甫表示,從目前我國的醫療保險用藥來看,是一個水準不斷提高,逐步滿足需求的過程。目前的藥品目錄基本上能滿足需求,但也有進一步擴大支付範圍和提高用藥水平的需要。按照中央的決策,人社部已經做了專項部署,會儘快啟動建立藥品的動態調整機制,盡可能把更多臨床價值高、治療急需的藥品納入支付範圍,既有效提高患者用藥水平,又通過談判方式把價格降下來,減輕患者的負擔。

據瞭解,相關部門已經提出建立控制抗癌藥費負擔的長效機制。這主要包括四個方面:一是鼓勵研發創新,加大國家科技計畫對抗癌藥研發的支持力度,優先支持臨床急需抗癌藥研發,鼓勵新靶點、新機制抗癌藥研究和原始創新;鼓勵專利到期或即將到期臨床急需抗癌藥的仿製生產,提升我國製藥產業水準。二是加快癌症防治藥品審批上市,落實中辦、國辦《關於深化審評審批制度改革鼓勵藥品醫療器械創新的意見》,提高審評能力,科學簡化審批手續。三是降低藥品流通成本,嚴厲打擊商業賄賂、價格壟斷等違法違規行為。今年內全面推開藥品“兩票制”使流通環節加價更加透明,擠壓價格虛高水分。四是提升診療能力和合理使用抗癌藥品,堅持臨床價值導向,加強對臨床用藥的檢查指導,制定完善癌症臨床路徑並加快實施,促進癌症規範化診療;推廣癌症臨床用藥指南,落實藥師處方審核及臨床用藥指導,提升合理用藥水平。

曾益新指出,降低抗癌藥品費用,做好供應保障,涉及研發註冊、生產流通、採購使用、醫保支付和財政稅收等多個環節和多個部門,關係患者、醫療機構、企業、協會等方面,迫切需要加強部門協作,引導各方有序參與。國家衛生健康委將與相關部門一起抓好組織實施,全流程綜合施策,形成制度合力,最大程度減輕癌症患者及其家庭的經濟負擔。

(責編:李丹丹)

擬由醫保部門組織專家評審並開展准入談判,將符合條件藥品納入醫保藥品目錄範圍,醫療機構按照談判價格網上採購。

建立控制抗癌藥費負擔的長效機制

其實,進口抗癌藥降到“零關稅”還不夠,需要綜合施策,從多環節、多管道層層壓減進口抗癌藥品價格,同時還要進一步提高癌症的診療能力和規範化水準。只有這樣,患者及家屬對急需的進口抗癌藥價格降低才有切實感受。

陳金甫表示,從目前我國的醫療保險用藥來看,是一個水準不斷提高,逐步滿足需求的過程。目前的藥品目錄基本上能滿足需求,但也有進一步擴大支付範圍和提高用藥水平的需要。按照中央的決策,人社部已經做了專項部署,會儘快啟動建立藥品的動態調整機制,盡可能把更多臨床價值高、治療急需的藥品納入支付範圍,既有效提高患者用藥水平,又通過談判方式把價格降下來,減輕患者的負擔。

據瞭解,相關部門已經提出建立控制抗癌藥費負擔的長效機制。這主要包括四個方面:一是鼓勵研發創新,加大國家科技計畫對抗癌藥研發的支持力度,優先支持臨床急需抗癌藥研發,鼓勵新靶點、新機制抗癌藥研究和原始創新;鼓勵專利到期或即將到期臨床急需抗癌藥的仿製生產,提升我國製藥產業水準。二是加快癌症防治藥品審批上市,落實中辦、國辦《關於深化審評審批制度改革鼓勵藥品醫療器械創新的意見》,提高審評能力,科學簡化審批手續。三是降低藥品流通成本,嚴厲打擊商業賄賂、價格壟斷等違法違規行為。今年內全面推開藥品“兩票制”使流通環節加價更加透明,擠壓價格虛高水分。四是提升診療能力和合理使用抗癌藥品,堅持臨床價值導向,加強對臨床用藥的檢查指導,制定完善癌症臨床路徑並加快實施,促進癌症規範化診療;推廣癌症臨床用藥指南,落實藥師處方審核及臨床用藥指導,提升合理用藥水平。

曾益新指出,降低抗癌藥品費用,做好供應保障,涉及研發註冊、生產流通、採購使用、醫保支付和財政稅收等多個環節和多個部門,關係患者、醫療機構、企業、協會等方面,迫切需要加強部門協作,引導各方有序參與。國家衛生健康委將與相關部門一起抓好組織實施,全流程綜合施策,形成制度合力,最大程度減輕癌症患者及其家庭的經濟負擔。

(責編:李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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