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才半年, 我和丈夫離婚, 而不是為別人, 只為岳父。 丈夫是在鄉下,他唯一的大學在他們的村莊,是姻親的驕傲,丈夫是好成績的大學生,尚未簽署《畢業單位,三十萬年,當他和我知道滿足就被他所吸引,我們的愛在一年內結婚。
爺爺來我家玩,今年的夏天,我們白天去上班,我的岳父一個人在家裡,沒有兩個小時去上班收到來自社區的一個電話,說她公公出了車禍,我丈夫和我趕緊回到家裡,家裡一大群人,員警在那裡,看看我的祖父大聲嚷著,鄰居用奇怪的眼神看著我。
社區大媽說岳父的品質差,穿著大短褲,上半身輕武器,我們的社區是高檔住宅區,每個人都注重形象,岳父這樣出去,每個人都認為他是一個神經病,他說方言,如何解釋人家都不明白,最後整個建築的鄰居報了警。
我趕緊給你道歉,回家後我的岳父對他的關注,說將來去穿一件外套,甚至背心是可以的,但老公說我誇張,他們的家是這樣的,大夏天裸露的手臂怎麼了,但這是一個小鎮,應該更加關注多少分,每個人都是這樣的打扮,入鄉隨俗,但老公說我西姆斯的核心,岳父也告訴我,我真的受不了,認為未來的生活與家庭生活我很傷心,最後提出離婚。
我在想我是不是做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