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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華:通報9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五一、端午將至, 為進一步嚴明紀律, 鞏固拓展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成果, 充分發揮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 嚴防“四風”問題反彈回潮, 金華市紀委通報了9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1、金華市國資委黨委委員、副主任胡金東等人違規接受宴請問題。 2018年3月28日晚, 胡金東召集市交通建設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吳光輝以及市國資委營運監控與統計評價處副處長潘雲霞、市國有資產投資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劉波等人, 接受寧波銀行金華分行公司業務人員張某等人邀請, 在金華市區某茶坊聚餐。

胡金東被黨紀立案, 其他人員受到問責處理。

2、金華市規劃局黨組成員、總規劃師胡妙江等人違規接受宴請問題。 2018年3月28日晚, 胡妙江、金華市規劃局規劃編審處副處長(主持工作)姚衛永、金華山旅遊經濟區規劃分局副局長盧英毅、金華市城市規劃設計院副院長何偉國、金華市城市規劃設計院規劃資訊諮詢中心主任杜黎銘(系聘用人員)等人, 接受中諮城建設計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陳某宴請, 在金華市區某茶樓聚餐。 胡妙江被黨紀立案, 姚衛永被政務立案, 其他人員受到問責處理。

3、金華市第二醫院集體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2014年以來, 該院經集體研究以現金、購物卡、土特產等形式發放職工旅遊費、勞務費、鑒定費、會診費、高溫補貼、交通費、電話費等合計500多萬元。

院黨委書記蔣惠英、副院長陳建民、院務會成員(原財務科長)盧偉良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時任院長張載福受到黨內嚴重警告和降低崗位等級處分, 副院長范衛星、呂躍中受到誡勉處理, 紀委書記應月桂和總務科副科長傅國法受到通報批評處理。 違紀款正在清退。

4、蘭溪市“三改一拆”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專職副主任盛曉飛違規公務接待問題。 2017年1月5日晚, 盛曉飛違反公務接待管理規定, 在接待上級驗收組的工作餐中違規使用酒水, 費用共計1858元。 盛曉飛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酒水費用568元予以退繳。

5、義烏市福田街道祖科塘村原黨支部書記金拾有、原支部委員兼村務監督委員會主任金文英違規組織公款旅遊問題。

2017年3月4日, 金拾有、金文英擅自改變上級黨組織決定, 組織村裡的老年人包車赴廈門進行為期三天的旅遊, 共計支出18000元。 金拾有、金文英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6、永康市道路運輸管理局運輸服務監管中心原主任俞群、道路運輸管理局幹部王旭升等人違規接受宴請問題。 2017年3月, 俞群、王旭升等一行7人, 在某酒店接受永康傑宇貨運站負責人郎某宴請, 共計消費1800元。 俞群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和免職處理, 王旭升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8、武義縣大田鄉違規組織公款旅遊問題。 2016年4月初, 大田鄉黨委政府將某單位資助的20000元(未入帳)用於組織安排全體鄉幹部、各村主要幹部, 以學習考察新農村建設的名義,

赴天臺縣國清寺等景點遊玩。 大田鄉黨委副書記、鄉長王妙青, 時任大田鄉黨政辦公室主任陶春央分別受到誡勉談話處理。 時任大田鄉黨委書記宣建義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相關費用予以清退。

9、開發區綜合行政執法局三江綜合行政執法中隊隊長方惠俊等人不作為問題。 2017年11月, 該中隊收到群眾關於當代江南社區部分業主違建問題舉報後, 僅到現場下發停建通知書, 之後便不管不顧, 導致違建工程完工後受到《金華日報》等多家主流媒體網站的報導轉載。 方惠俊在接受檢查組約談時, 還隱瞞事實, 推卸工作責任。 方惠俊受到行政警告處分, 開發區綜合行政執法分局黨委書記陳威虎、三江街道党工委書記(時任三江街道辦事處主任)朱明、湯溪鎮黨委副書記(時任三江街道党工委委員、辦事處副主任)楊盛勤分別受到問責處理。

(金華市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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