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州新聞網消息:近日, 荊州市公安局高警江北大隊執勤民警在開展交通違法整治時, 查獲一起多項嚴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為。 在調查取證中, 該當事人閃爍其辭, 回避事實, 在鐵證面前, 當事人承認自己錯誤, 最終受到了行政拘留數日的處罰。
4月9日下午, 高警江北大隊依託轄區重點收費站, 在監江高速公路江陵北收費站開展集中整治行動。 15時許, 一輛車牌號為鄂E23330的重型倉柵式貨車緩緩駛入檢查區, 引起了民警的注意。
民警指揮車輛靠邊停車後, 發現該車輛尾部未按要求懸掛機動車號牌,
然而民警通過系統查詢後發現, 當事人秦某擁有C1駕駛證, 於今年3月5日因准駕不符被潛江交警查處, 駕駛證當前正處於依法扣留狀態。 其已經涉嫌駕駛證被依法扣留期間仍駕駛機動車上路的交通違法行為, 且此次該駕駛員駕駛的同樣是重型倉柵式貨車, 再次涉嫌了准駕不符的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同時未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 瞭解情況後, 發現該駕駛員已經同時涉嫌三個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且並非初犯, 有累教不改的情節。
面對謊言被拆穿,
4月11日下午, 嫌疑人秦某來到江北大隊大隊部接收處罰。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 秦某同時涉嫌駕駛證被依法扣留期間仍駕駛機動車上路,
民警提醒廣大駕駛員朋友, 遵守交通法規既是對他人的負責, 也是對自身的負責, 懷抱僥倖心理終究會害人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