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 25日, 山東省教育廳等5部門印發《山東省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專項行動實施方案》, 即日起, 在全省開展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專項行動, 《方案》明確規定, 山東中小學生作業批改必須由教師完成, 不得委託家長, 一二年級不佈置書面作業, 不得公開學生成績, 所有義務教育學校一律免試招生入學, 嚴禁在職教師從事有償補課活動, 不得公開學生成績。
堅持“零起點”教學
嚴禁“超綱、提前”教學
首先開展校內辦學行為規範治理。 規範課程開設。 嚴格執行國家和省有關課程設置要求,
另外, 嚴格控制學生作業量。 小學一、二年級不佈置書面課後作業, 小學三年級及以上課後作業按照《山東省中小學教學基本規範》(魯教基發〔2015〕6號印發)要求嚴格控制。 科學設計作業內容, 提倡分層佈置作業, 不佈置機械重複、死記硬背型作業。 作業批改必須由教師完成, 不得讓家長批改作業。
嚴禁在職教師
從事有償補課活動
所有義務教育學校一律免試招生入學。 嚴格落實《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教基廳〔2018〕5號)“十項嚴禁”紀律,
嚴格規範日常考試。 按照《山東省中小學教學基本規範》組織實施學生考試。 學生考試成績不得以任何形式公開, 應單獨回饋給學生。 嚴禁單純以學業水準成績評價學生;嚴禁將學生學業水準成績作為教師評價和獎懲的主要依據。
同時, 開展教師有償補課治理。 嚴禁在職教師從事有償補課活動。 在職教師均不得從事課外有償家教, 不得到校外培訓機構兼職(無論是否取酬)。 嚴禁教師“上課不講、課後講”。
嚴禁教師為校外培訓機構和個人拉生源。 所有教師不得以任何形式誘導、逼迫學生參加校外輔導培訓;不得以任何形式為校外培訓機構作宣傳。
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機構
全部納入監管範圍
加強家長教育引導。 加強家校溝通。 發揮學校的主導作用, 健全家長委員會制度, 每學期召開2次家長會, 圍繞學生學業、思想等狀況進行家校溝通, 共同研究提出學生學業指導和教育引導建議。 建立健全全員育人導師制, 育人導師對本人負責的學生每學年要進行1次家訪, 條件不具備的要與家長單獨進行1次家校合作育人面談。
同時, 加強家長教育。 分析家庭教育、家長成才觀念中存在的突出問題, 有的放矢, 加強教育引導。 加強家長學校建設, 學校每年至少為家長提供4次8課時的免費家庭教育指導服務和2次普惠性公益諮詢服務, 重點宣傳普及教育知識, 引導家長尊重教育規律和青少年成長規律,
將開展校外培訓機構規範治理, 所有面向普通中小學生開展輔導培訓的校外機構, 均納入監管範圍。 各地要以縣(市、區)為單位, 採取多種方式, 開展統計摸底工作, 全面摸清工作底數。 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要立即停辦整改, 否則取消辦學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