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銀行卡都在身邊, 錢卻不見了, 不料竟都是身邊人作祟。 日前, 福州倉山警方先後破獲2起通過移動互聯網支付平臺盜取他人現金的案件, 抓獲犯罪嫌疑人2名。 目前, 該2名男子因涉嫌盜竊已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
2018年3月26日上午9時許, 女孩小豔急匆匆來到福州市公安局城門派出所報警, 稱自己的支付寶密碼被人更改, 被盜刷現金5000元。 民警在詳細詢問情況時, 小豔提供了一條重要線索:她在支付寶被盜刷後, 發現自己的支付寶被綁定了新的手機號。
根據這條線索, 辦案民警迅速立案展開調查,
經查, 嫌疑人林某對其盜取小豔支付寶帳戶內現金的事實供認不諱。 原來, 林某和小豔曾經是情侶關係, 但從去年8月分手後倆人就沒有再聯繫。 3月26日淩晨4點多, 百無聊賴的林某在玩手機時發現手機裡竟保存有小豔的支付寶帳號。 於是, 林某便嘗試用戀愛時得知的小豔的相關資訊進行登錄, 結果一試竟登錄成功。 在貪念作祟下, 林某修改了支付密碼更換了綁定的手機號, 並將小豔帳戶內的5000元錢轉走。 殊不知自己留下了這麼明顯的線索資訊, 不到兩天就被警方抓獲。
好心接濟工友 不想“引狼入室”
2017年12月20日晚20時許, 福州市公安局對湖派出所接到市民黃某報警, 稱其一張綁定微信帳號的銀行卡裡的3萬元錢不翼而飛了。 接警後, 對湖派出所立即開展偵查。 據報警人黃某反映, 他的銀行卡和手機並未離身, 但錢款卻被人轉走。 經仔細詢問, 民警通過被害人銀行卡流水明細及支付平臺轉帳記錄查到線索, 被盜錢款先後分3筆轉入一個微信昵稱為“誠誠”的帳號內。 進一步調查取證後, 民警確認了這個“誠誠”就是黃某的前室友羅某。
今年2月26日, 外逃的羅某被民警抓獲。 據羅某供述, 其與黃某是在打工時認識的。 黃某見羅某居無定所, 不僅邀他同住, 還時常給予接濟。 2017年12月16日晚22時許,
警方提醒:
保護好移動支付平臺資訊
近年來, 隨著移動互聯網的迅猛發展, 使用手機支付的快捷方式成為眾多使用者的首選。 雖然手機支付不需攜帶大量現金又能避免遭遇假幣, 但在使用過程中切記要保護好個人帳戶資訊。 民警提醒, 在使用手機進行支付時, 要防止洩露支付密碼, 手機儘量不要離身且設置好鎖屏密碼。
(本報記者 林珊 特約記者 張甯 通訊員 郭金彬 陳榮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