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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談 | 桂林龍舟側翻17人遇難,誰當反思?

北京青年報:海南“全域限購”可行可鑒

黨的十九大報告明確指出, 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 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管道保障、租購並舉的住房制度, 讓全體人民住有所居。 從這一意義上講, 全域限購作為海南省落實十九大精神, 尤其是堅持“房住不炒”的一項得力舉措, 對其他省份、城市也都具有可資可鑒意義。 儘管各地具體情況不同, 但在減小甚至擺脫房地產依賴, 防止投機炒作, 保持市場穩定, 讓全體人民都住有所居這一重大問題上, 理當形成應有的共識, 並拿出切實管用的舉措。

紅網:桂林龍舟側翻17人遇難, 誰當反思?

4月21日13時40分許, 廣西桂林秀峰區村民在桃花江劃龍舟時, 2艘龍舟發生側翻57人落水。 當晚, 媒體的記者從桂林市政府獲悉, 翻船事件致17人死亡。 此外, 公安機關已對牽頭組織活動的2名人員進行控制。 (4月22日《新京報》)

當地政府當反思。 如何加強群眾性體育文化活動的領導和管理是一篇大文章, 需要精心組織開展。 發生這樣特大安全事故, 大家都十分痛心。 應該引以為戒, 做到警鐘長鳴, 防止此類悲劇再次發生。 令人擔心的是, 會不會因為引發安全事故就嚴令禁止舉辦此類活動?重蹈其他地方因噎廢食的覆轍。 筆者建議, 應該在加強引導和強化安全保障上做文章, 下功夫。 今後舉辦類似活動,

在強化組織領導、落實安全責任, 選好舉辦時機地點, 做好安全保障情況下舉行。 這樣, 既能豐富廣大人民群眾的文化生活, 又能做到確保萬無一失, 這才是上策。

(作者: 陸敬平原標題:桂林龍舟側翻17人遇難, 誰當反思?)

北京青年報:處置非法集資應儘快納入立法軌道

將處置非法集資活動納入立法軌道, 還將產生兩大司法效應:一則, 可提高監管執法部門的底氣和司法依據, 將各類非法集資活動納入監管籠子, 有效堵塞非法集資活動的法治真空, 將民間借貸利率運行情況等一切活動納入司法監管範圍, 引導民間借貸利率、用途和借款方式合理化, 消除一切監管執法漏洞, 使一切非法集資活動無處遁形。

二則, 可提高民眾參與非法集資活動的法律認識能力,

提高金融風險意識, 提高民眾構築隔斷非法集資“防火牆”的能力, 增強民眾對非法集資高利誘惑的免疫力。

(作者:凱威 原標題:處置非法集資應儘快納入立法軌道)

光明日報:城市敢於引人, 更要善於留人

各大城市頻繁出現的“搶人才”大戰, 是尊重知識、重視人才意識的覺醒, 也是對人口紅利逐漸消失的焦慮, 是經濟結構轉型、新舊動能轉換、發展方式轉變的倒逼, 也是適應國家新型城鎮化戰略的必然要求。 目前, 我國經濟已由高速發展階段轉向高品質發展階段。 可以預見的是, 城市之間的人才競爭, 乃至國際人才競爭將是常態。 歷史經驗證明, 誰在人才競爭中領先, 誰就會在發展中脫穎而出。

廣泛引進人才, 實現人力資源的流動、開放對城市的活力和發展非常重要。 從世界發展經驗看, 城市積聚人才越多, 活力越高, 發展越快。

不過, 這輪城市“搶人”政策對城市未來發展究竟能起到多大作用, 還需要時間來檢驗。 況且也有分析人士指出, 此輪推出人才引進策略, 也有地方政府是出於刺激消費、投資需求。 如果引進人才僅僅停留在這個層面, 恐怕並不能真正解決城市可持續發展問題, 引進來留不住也大有可能。

聚天下英才而用之, 首要在聚, 核心在用。 城市引進人才後能否留住人才, 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城市對人才的態度、城市的公共服務水準以及城市的人文生態環境。 前些年, 曾一度引發熱議的投資不過山海關,

詬病的正是法治、人文環境問題。 “聚才”能否“用才”“引才”能否“任才”, 同樣考驗城市的產業發展水準。 城市產業發展不充分, 基礎弱、水準低、結構單一, 人才引來無用武之地, 最終也只能是得才即丟才。

(作者:林亮 原標題:城市敢於引人, 更要善於留人)

法制日報:回收過期藥應成社會共識

過期藥回收後不可再利用,這是過期藥回收無法按商業模式進行運營的根本原因。 但從環境保護的長期利益來看,對過期藥予以回收勢在必行,且無法回避,不然無法對子孫後代交代。 從社會治理角度而言,每個公民都是環境保護的責任主體,都應對自己行為給環境所造成的後果承擔相應的責任。

儘管我國法律並未規定公民應當履行過期藥回收的義務,但通過回收管道處理過期藥,應成為每位公民應盡的社會義務,這一點應當大力宣傳,使之成為社會共識。 當然,相應的激勵措施和管理手段也應配套跟上。

(作者:許輝 原標題:回收過期藥應成社會共識)

紅網:享用知識不能總吃“霸王餐”

長久以來,缺乏有效的智慧財產權保護措施一直是內容生產者們的痛點,高速發展的資訊化更是放大了這個痛點,使大量堅持原創的生產者們在面對鋪天蓋地的大IP抄襲事件時顯得無能為力。而作為資訊受用者的普羅大眾,也在默默鑽著這種制度漏洞的空子,在在享用著海量知識的同時將這種享用當成理所當然,殊不知,這種享用其實是一種危險的文化透支行為。

享用知識不能總吃“霸王餐”,消費者對知識的過度消費讓原創內容生產者們的創作積極性深受挫傷,長此以往,文化產業的創新發展勢必遭受挫折,反過來也會影響消費者獲取知識的品質。因此,在加強文化建設,搞好“世界讀書日”宣傳的同時,也不能忽視國民版權意識的塑造,完善智慧財產權聯合執法,建立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和便捷高效低成本的維權管道,從制度和社會意識雙方面提高版權保護能力,讓消費者的知識“霸王餐”不想吃,也吃不到。

(作者:王莉媛 原標題:世界讀書日:享用知識不能總吃“霸王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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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本欄目所引用之評論均為原文節選

責編:李翀

當然,相應的激勵措施和管理手段也應配套跟上。

(作者:許輝 原標題:回收過期藥應成社會共識)

紅網:享用知識不能總吃“霸王餐”

長久以來,缺乏有效的智慧財產權保護措施一直是內容生產者們的痛點,高速發展的資訊化更是放大了這個痛點,使大量堅持原創的生產者們在面對鋪天蓋地的大IP抄襲事件時顯得無能為力。而作為資訊受用者的普羅大眾,也在默默鑽著這種制度漏洞的空子,在在享用著海量知識的同時將這種享用當成理所當然,殊不知,這種享用其實是一種危險的文化透支行為。

享用知識不能總吃“霸王餐”,消費者對知識的過度消費讓原創內容生產者們的創作積極性深受挫傷,長此以往,文化產業的創新發展勢必遭受挫折,反過來也會影響消費者獲取知識的品質。因此,在加強文化建設,搞好“世界讀書日”宣傳的同時,也不能忽視國民版權意識的塑造,完善智慧財產權聯合執法,建立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和便捷高效低成本的維權管道,從制度和社會意識雙方面提高版權保護能力,讓消費者的知識“霸王餐”不想吃,也吃不到。

(作者:王莉媛 原標題:世界讀書日:享用知識不能總吃“霸王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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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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