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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博湖警方破獲系列盜竊野生魚案 團夥作案盜竊野生魚達3600餘公斤

法制網訊 記者 潘從武 通訊員 布英吉日格 近日, 新疆博湖縣警方破獲一起系列盜竊野生魚案, 盜魚團夥多名犯罪嫌犯人共同作案, 先後盜竊野生魚達3600餘公斤, 涉案總價值3萬餘元。

“春禁一碗籽, 秋收一擔魚。 春季是魚類繁殖產卵的季節, 在這一時期實施禁漁制度, 可以有效地養護漁業資源。 我國最大的內陸淡水湖——博斯騰湖位於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博湖縣境內, 湖中水產豐富, 是新疆乃至西北地方最大的漁業生產基地, 也是我國最大的有機魚生產水面, 湖中盛產33種魚類。 自3月1日起博斯騰湖進入為期112天的季節性禁漁期。

進入3月禁漁期以來, 博湖縣各鄉鎮連續發生多起野生貢魚被盜捕案, 嚴重影響了漁業資源可持續發展, 也影響到漁業公司及承包人正常經營秩序。

博湖縣公安局刑偵大隊接到報警後迅速開展偵查, 通過現場分析和走訪調查, 盜竊現場均在開都河邊或河岔口, 周邊沒有監控覆蓋, 且發案時間特殊均在深夜至淩晨, 案件一度陷入困境, 隨後偵查人員調整思路, 採取多種偵查方法最終鎖定了犯罪嫌疑人韋某, 以此為突破順藤摸瓜, 繳獲十米長蝦籠3塊, 並赴和碩縣追回已出售的貢魚(已被曬成貢魚幹), 一舉摧毀了以韋某為首的系列盜魚團夥, 破獲盜捕野生魚案件5起, 涉案總價值3萬餘元。

經調查, 犯罪嫌疑人韋某利用田間抽水將漁網套在抽水口的方式盜竊野生魚, 並雇傭阿某、巴某、吐某等人利用自購蝦籠等工具分散進行偷抓貢魚。 從2018年3月9日至4月期間, 共計盜竊野生魚3600餘公斤, 並利用五菱麵包車將所盜貢魚運輸至一農貿市場水產店朱某處進行出售, 從中銷贓獲利。

目前, 韋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成功抓獲歸案, 並對偷捕貢魚違法行為供認不諱, 此案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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