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正文

胡律師說法:高空墜狗致女子頸椎骨折 誰來賠

4月17日, 廣州市白雲區鴉崗村, 兩名女子結伴經過一棟廠房樓下, 忽然天降大狗, 被砸女子瞬間倒地昏迷, 經送醫搶救後, 醫生說頸椎粉碎性骨折, 可能會高位截癱。

事發地點為一處二層樓房, 一樓為商戶, 二樓為某電子廠房, 建築高約十米, 目擊者稱狗40斤重, 不知道飼主是誰。 目前肇事狗行蹤不明, 警方仍在調查中, 暫時未認定為刑事案件。

小心高空墜物!

近年來城市中的樓房越建越高, 高空拋物的風險不減反增, 鋼筋、西瓜、花盆、煙灰缸, 這次是活蹦亂跳的狗, 世界之大無奇不有, 誰知道下次會掉下來什麼東西。

飛來橫禍非死即傷, 為什麼高空墜物殺傷力如此驚人?

勢能=品質×重力加速度×高度, 已知狗40斤即20千克, 求這只狗砸到人身上的重力勢能。

20千克×9.8m/s²×10米=1960焦耳(本人文科生, 物理知識多年前已經還給了體育老師, 不負責對錯), 據說子彈彈頭達到78焦耳即可打死人。

總之, 物體越重, 下落越高, 落地勢能帶來的能量越大, 這麼看來如來神掌也有幾分道理。

誰該為肇事狗負責?

肇事狗為何跳樓?究竟是道德的淪喪還是人性的扭曲?這不重要, 我們更該關心的是, 不幸女子或將面對癱瘓餘生, 她該從哪裡獲得物質賠償和精神撫慰呢?

警方排除刑事案件後, 從民事侵權關係中找答案。

《侵權責任法》第78條: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 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但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 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

第87條: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 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 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

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

78條動物侵權屬無過錯責任, 只要找得到肇事狗的主人什麼都好說。 87條是公平責任, 二樓廠房只有自證清白才能不“背鍋”, 如何證明?1、二樓沒人養狗;2、二樓當天沒有人;3、二樓沒有拋物致害的可能性。 如果不能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 工廠出於人道救濟就要給予一定補償。

走好路, 管住手

行在於城市鋼鐵森林, 不幸和意外總是來得太突然, 除了多長心眼預防咱真沒辦法。 行人儘量與高層建築物保持距離, 走路不要看手機。 住戶不亂扔東西, 不在窗臺陽臺養花、養寵物, 定期檢查外牆、陽臺設施牢固否, 發現危險源及時維修加固。 將心比心, 與人安全自己也安全。

同類文章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