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事件純屬虛構, 如有巧合, 望老天開開眼, 劈死該死的人。
吳媽媽丟了孩子, 這是村子裡面的人都知道的事情, 4年前就丟了。 大家都勸吳媽媽算了, 找不回來的, 但是吳媽媽卻不相信, 她總覺得孩子會回來的。 為了找孩子, 吳媽媽跟丈夫離了婚, 獨自一個人一邊打工一邊找孩子, 一年貼出去幾千張尋人啟事。 社區裡的保安看見她就頭疼, 她另類的“小廣告”讓他們攔也不是, 不攔也不是。
有時候吃不上飯, 她就去撿菜市場剩下的爛菜葉, 回家用鹽煮一煮, 混幾天十幾天。 那種按月結算的工作吳媽媽是不做的, 她說, 我要找孩子, 多花一點時間就多一份希望, 我的小寶說不準在哪裡受苦呢。 每當看見路上要飯的孩子, 她既希望那就是她的小寶, 又害怕真的是, 她幻想著自己的小寶在一個愛他的家庭裡過著好日子。
功夫不負有心人, 花了好幾年, 有人提供了一個線索,
雖然圍觀的人及時將其送到醫院, 但還是沒有搶救回來, 吳媽媽沒有跑, 被警方第一時間控制了起來。 問清楚事情的緣由, 人們搜查了那名男子的家, 確實發現很多帳本, 確認他一直在從事拐賣兒童的非法交易。 這時候死者的母親找到警方, 要求對吳媽媽進行追責, 她說她不管她的孩子做了什麼, 只知道自己的孩子死了。
按照法律規定, 吳媽媽的行為屬於過失殺致人死亡, 不屬於故意傷人, 結合客觀條件, 應該從輕處罰, 但是死者的母親堅持認為她就是故意的, 抓自己兒子的玉佩是她主觀行為。
吳媽媽說自己坐牢甚至死了都不礙事, 但她求法官, 希望能在這些之前再看一看她的孩子, 一定要找到她的孩子, 她想知道自己的孩子吃得好不好, 穿得暖不暖, 胖了還是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