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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前孩子被人帶走,母親花數年找到,卻被抓了起來

本事件純屬虛構, 如有巧合, 望老天開開眼, 劈死該死的人。

吳媽媽丟了孩子, 這是村子裡面的人都知道的事情, 4年前就丟了。 大家都勸吳媽媽算了, 找不回來的, 但是吳媽媽卻不相信, 她總覺得孩子會回來的。 為了找孩子, 吳媽媽跟丈夫離了婚, 獨自一個人一邊打工一邊找孩子, 一年貼出去幾千張尋人啟事。 社區裡的保安看見她就頭疼, 她另類的“小廣告”讓他們攔也不是, 不攔也不是。

有時候吃不上飯, 她就去撿菜市場剩下的爛菜葉, 回家用鹽煮一煮, 混幾天十幾天。 那種按月結算的工作吳媽媽是不做的, 她說, 我要找孩子, 多花一點時間就多一份希望, 我的小寶說不準在哪裡受苦呢。 每當看見路上要飯的孩子, 她既希望那就是她的小寶, 又害怕真的是, 她幻想著自己的小寶在一個愛他的家庭裡過著好日子。

功夫不負有心人, 花了好幾年, 有人提供了一個線索,

說好像見過類似的孩子。 吳媽媽找到那個人家裡, 對方否認家裡有孩子, 說自己單身, 但是吳媽媽一眼就看到了他身上的那個玉佩, 就是當年她親手給小寶帶上的。 雙方發生爭執, 吳媽媽搶那個人脖子上的玉佩, 結果一不小心, 玉佩線割開了那人的脖子。

雖然圍觀的人及時將其送到醫院, 但還是沒有搶救回來, 吳媽媽沒有跑, 被警方第一時間控制了起來。 問清楚事情的緣由, 人們搜查了那名男子的家, 確實發現很多帳本, 確認他一直在從事拐賣兒童的非法交易。 這時候死者的母親找到警方, 要求對吳媽媽進行追責, 她說她不管她的孩子做了什麼, 只知道自己的孩子死了。

按照法律規定, 吳媽媽的行為屬於過失殺致人死亡, 不屬於故意傷人, 結合客觀條件, 應該從輕處罰, 但是死者的母親堅持認為她就是故意的, 抓自己兒子的玉佩是她主觀行為。

吳媽媽說自己坐牢甚至死了都不礙事, 但她求法官, 希望能在這些之前再看一看她的孩子, 一定要找到她的孩子, 她想知道自己的孩子吃得好不好, 穿得暖不暖, 胖了還是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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