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下午, 浙江省蒼南縣公安局靈溪中心派出所接到一女士報警稱, 自己在靈溪鎮江灣路邊上的一出租房內被一名男子猥褻。 接報後, 民警立即趕至事發地點調查。
經瞭解, 當天中午, 該女士和三歲的兒子兩人在三樓的房間內休息, 四樓的男租客陳某闖進房間, 提出要和她發生性關係。 遭到斷然拒絕後, 陳某伸出“鹹豬手”摸其胸部, 並將其緊緊抱住, 脫其褲子。 該女士一邊激烈掙扎反抗, 一邊大聲叫喊, 才成功了掙脫了對方。
當天下午, 該女士將自己的遭遇告訴了在外出差的丈夫, 兩人商量決定報警。 經布控, 民警于當晚將犯罪嫌疑人陳某抓獲。 落網後, 陳某對不法事實供認不諱。 經查, 現年44歲的犯罪嫌疑人陳某離異多年,
現陳某已被蒼南警方刑拘, 案件還在進一步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