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輟保學努力實現“一個都不能少”
湖南日報·華聲線上記者 唐婷
無正當理由造成孩子輟學, 家長將被追責;將控輟保學工作作為貧困地區脫貧攻堅的硬任務;不讓學生因上學遠上學難而輟學……近日, 省政府辦公廳發佈《關於進一步加強控輟保學提高義務教育鞏固水準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要求切實解決義務教育學生特別是偏遠貧困地區學生失學輟學問題, 確保實現到2020年湖南九年義務教育鞏固率達到98%以上的目標。
無正當理由造成孩子輟學, 家長將被追責
《意見》明確了政府、社會、家庭、學校各方在控輟保學工作中的責任,
學校要建立和完善輟學學生勸返複學、登記與書面報告制度, 加強家校聯繫, 配合政府部門做好輟學學生勸返複學工作。
落實家長責任,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無正當理由未送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接受義務教育或造成輟學的, 由當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給予批評教育,
確保孩子不因家庭困難失學輟學
針對偏遠貧困地區以及農村等失學輟學率可能較高的地方, 《意見》提出, 要把控輟保學工作作為脫貧攻堅的硬任務, 把建檔立卡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作為脫貧攻堅重點對象。 對家庭經濟特殊困難學生, 按照“一家一案, 一生一案”制訂方案, 統籌各類扶貧、惠民政策, 確保孩子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輟學。
對殘疾學生, 《意見》提出要加大就學支持力度, 對符合資助政策的殘疾學生和殘疾人子女優先予以資助,
如何讓貧困地區的孩子在家門口就能上學?《意見》明確, 各地要加強農村義務教育學校佈局規劃, 在人口較少、地處偏遠、交通不便的地方應保留或設置教學點, 切實保障學生就近上學的需要。 同時, 嚴格規範學校撤並程式, 充分聽取群眾意見, 避免因學校佈局不合理和學生上下學交通不方便造成學生失學輟學。
此外, 《意見》要求有序擴大城鎮學位供給, 全面建立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 為隨遷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提供條件。
優化財政支出結構, 改善農村學校辦學條件
讓偏遠貧困地區的孩子上得起學,
落實鄉村教師支持計畫, 提高鄉村教師生活待遇, 吸引優秀教師到鄉村從教。 開齊開足開好國家規定的課程, 積極開展啟發式、參與式、互動式教學, 充分運用資訊化手段, 推動優質教育資源分享, 提高義務教育品質和吸引力, 讓孩子們從小願意上學。
《意見》還特別提出, 建立健全學習困難學生幫扶制度, 因材施教, 著力消除因學習困難或厭學而輟學的現象。 同時, 因地制宜促進農村初中普職教育融合, 既確保初中學生完成義務教育, 又為他們提供多種成才管道。
《意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