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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法院行政庭探索行政審判協調機制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金寨縣法院行政審判庭針對近年來行政訴訟案件不斷增多的實際, 充分發揮職能作用, 大力加強和改進行政審判工作, 積極探索行政爭議協調化解機制, 有力維護了全市社會和諧穩定。

行政庭嚴格執行《行政訴訟法》和相關司法解釋, 凡符合受案條件的行政爭議, 依法予以受理, 充分保障行政相對人的訴權。 目前, 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涉及到行政管理的諸多領域, 案件種類達30余種, 民政行政強制、傳銷行為的工商處罰、社會養老保險審批、監獄行政賠償等新型案件逐漸增多支持行政機關依法行政,

對於合法的具體行政行為, 依法判決維持、確認合法或有效、駁回行政相對人訴訟請求或者裁定駁回行政相對人起訴, 維護和支持行政機關依法行政的案件占一審結案總數的一半。 堅持合法性審查和被告負舉證責任原則, 認真審查被訴具體行政行為, 對於行政機關不履行或者怠于履行行政職責的, 依法判決其在一定期限內履行;尤其是注重行政爭議解決效果。 堅持合法、自願原則, 加強行政案件協調工作, 積極運用和諧的方式化解行政爭議, 努力做到案結事了、定紛止爭、息事寧人。 特別是對房屋拆遷、土地徵收、資源環保、勞動保障等關係人民群眾切身利益、涉及人員眾多、矛盾易激化的案件, 著力加強協調工作,
統籌兼顧國家利益、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權益, 鈍化矛盾, 平息紛爭。

截至目前, 通過協調解決利益訴求、協調當事人撤訴案件占一審結案的三分之一, 既依法維護行政機關形象, 又避免行政管理相對人經濟損失, 實現原、被告“共贏”, 取得了官民和諧穩定的社會效果。 (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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